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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6 07:06:32瀏覽2217|回應11|推薦108 | |
歐、美人士常以「野蠻」的字眼來形容烹食狗肉的行為,那是因為他們已經將貓狗當成家裡的一份子﹝以前我家的愛犬經常和我們同床共枕﹞,倘若有人將牛羊豬當做寵物飼養,相信這些人再也不會把T-Bone牛排、烤全羊或紅燒蹄膀視為佳餚美食了。 記得小時候家裡後院養雞,每個兄弟姐妹都擁有一隻屬於自己的雞,我的四哥,因為佣人把他的那一隻雞給宰殺了,迄今已過一甲子,在美國住了近五十年的他,仍然拒吃任何家禽。過去中國民間戒食牛肉,乃因牛隻幫助人類耕種,因而不忍屠殺食其肉。 佛教教義中有所謂的「勿食眾生肉」,認為一切眾生與人無異,殺他命延我命,是逆天悖理、極其殘忍的行為,強者食弱肉,尤其不合情理,況且咀嚼腥羶的肉食者易患疾病;近年來醫學上已研究出,在弱鹼性體質的狀態下,癌細胞不容易生長,因此少吃酸性的葷食,對身體健康有益,自無庸疑。 工廠化的家畜養殖業,為了降低成本,往往將動物關在擁擠的層疊式格子籠或是窄小到無法轉身的畜舍裡,商業競爭的壓力,迫使這些養殖業者視動物為一個物件,而不是能夠感受到痛苦的生命個體;那些舉著保護動物旗幟的人們,恐怕從未親眼目睹過養殖場的動物是如何被虐待的,也因此雞、火雞、鴨、豬、牛等供人食用的禽畜,永遠得不到反虐待動物的法律保障,牠們的命運和家庭裡豢養的心肝狗兒、寶貝貓咪有著天壤之別。 有人建議,在取用牲畜生命時,不可以用殘酷的方式奪其性命,應該給予牠們最大的慈悲與尊嚴,我則以為,除此之外,吾人應該抵制殘酷的工廠化養殖,解救動物於悲慘遭遇之中。
原文刊登於北美世界日報「世界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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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