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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8 05:09:14瀏覽26|回應0|推薦0 | |
前市長的錯,錯在誤把慣例當合法,這個慣例,就是一種引人入罪的陷阱;商鞅變法前,商鞅和秦王連續講了三天變法,講王道,講真理,講到秦王呵欠連連,後來商鞅沒辦法,拿出壓箱寶:"大王啊,要不然這樣,我們把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通通定為有罪,比如在路邊大手大腳走路,大聲喧嘩,....以此類推,還要獎勵檢舉達人,....,然後這些罪,有錢的就罰巨款,沒錢的就罰充軍,充軍之後,盡量虐待他們,軍法再設定的更嚴苛,連打呵欠都有罪,一旦有罪,只能靠戰場上砍敵方人頭,才能得到軍功,有軍功才能抵罪,抵完罪才能回鄉,如何?",秦王聽了,大呼妙妙妙,連三妙。 這就是是史上,奠定秦國富強,滅六國,統一中國大業基礎的"商鞅變法"。 前市長的錯,就錯在,沒有立刻分辨出,人家要變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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