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年媽媽嘴咖啡廳,員工在營業時間將顧客帶到附近森林殺死,最後判決,店老闆要負責賠償631萬,法官給出的理由是:"翻遍員工訓練資料,沒有任何關於員工不可殺顧客的規定",所以法官認定員工訓練不足,營業場所的負責人就要負責對於顧客死亡的賠償。
2.台灣的法律,就是如此樸實無華簡單易懂。
3.如今壽司郎的守宮案,也是承襲傳統,因為店家沒有規定,不能將守宮放到食材上,所以是店家規定不週,店家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