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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建國,沒那麼容易吧!
2024/01/28 12:58:09瀏覽57|回應0|推薦0

想建國?先看看台灣的前輩們的歷史經驗:

建國,沒有用啦!

1.大明永和皇帝朱一貴:"頭戴明朝帽,身穿清朝衣,五月稱永和,六月還康熙",國祚頂多就兩個月。

2.台灣民主國撐了11天啦,總統唐景崧,從淡水,穿老太婆的衣服,偷渡回大陸,台灣話叫做"阿婆啊浪港"。副總統升任代總統的劉永福多撐了六個月,一樣是阿婆啊浪港,從安平港偷渡回大陸啦。

3.台灣共和國大統領廖文毅,後來宣布國家滅亡,辭去大統領,最後接受蔣介石招安,擔任曾文水庫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除了前輩的做法,現代的做法又如何呢?台灣民政府秘書長,2022年中華民國桃園地方法院歷經4年審理終結宣判:林梓安被依299個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取財及洗錢罪,重判19年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林志昇2019年11月、法院審理期間,在住處跌倒致顱內出血不治,涉案部分依規定不受理。

同案另4名被告,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游象敬判刑2年、併科罰金35萬元,財務大臣葉碧蓮判刑2年6月、併科罰金40萬元,中央國務院內閣總理大臣蔡財源無罪,財務大臣許義明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萬元。

那麼,制憲建國如何?

中華民國的某某政府,如突然以台灣為名,宣布"正名",則會出現"中華民國總統職權自殺"現象,這件事,當年"袁世凱"大頭先生,曾經觸犯過一次,殺了中華民國,改名中華大帝國,結果所有軍隊,只能效忠中華民國,無法效忠中華大帝國,這不是軍隊叛變,而是軍隊無法接受"非中華民國直屬長官命令"....八十三天後,袁大頭崩殂,下場請自行閱讀現代史。

台灣現在的立場,是"美國占領地委託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代管",證據台灣的中華民國國府權力的基礎是"麥克阿瑟第一號令",和"臺灣關係法與"AIT"逛同協作才有用。

如果某某政府突然大頭病發作,犯了袁大頭當年的錯,以現階段來說,某某政府將立即失去執政權力,任何一個中華民國軍人都可以衝入"已無執政正當權力基礎的偽總統府"拘捕"偽總統",而非"叛變",這叫做"護憲"。

第一個衝進"偽總統府"的任何一個軍人,就可以自稱"護國大將軍",理論上可以宣布"國家緊急狀態",有"權""組織臨時政府",節制三軍,並向美國要求派兵來台協防。

然後台灣民政府就會跳出來接手。

要玩嗎?台灣恐怕玩不起吧~當年阿扁不是說了嗎: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怎樣?建國,沒那麼容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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