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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6 14:41:22瀏覽233|回應0|推薦5 | |
想念, 無法用言語來表達, 無法用手勢來傳遞。 必須要釋放自己的心意, 傳達到對方心上, 讓他發覺, 讓他感動。 我們的眼神一交會, 我以為.. 你懂我的心情, 你懂我對你的心意; 我以為.. 你特地找我出來, 是要傾聽我的心事, 和我彼此交換心意。 但, 事實卻是.. 你難過...是為了她, 你心痛..也是因為她, 就連你思思念念的人, 也是她! 在此刻, 我終於清楚, 你從頭到尾... 吸引你目光、 引起你憐惜、 得到你的愛情的那個女人, 根本就不是我... 原來, 到頭來, 都只是我自己的自編自導、 都是我自己的自作多情, 心痛... 到了現在, 才認清事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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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