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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是廢核!不是核災培償!
2011/04/28 17:30:02瀏覽191|回應2|推薦0

福島核災給台灣的啟示是:


台灣是下一個可能發生核災的國家!


趁還沒發生前, 關掉核能電廠是當務之急!


請立法委員集全力廢核, 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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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災限賠42億 1條命只值183元?




更新日期:2011/04/27 03:12
羅融、陳文信、管婺媛/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羅融、陳文信、管婺媛/台北報導】

日本發生福島核災,也引起台灣對核災賠償責任歸屬及賠償金額的重視。民進黨立委翁金珠昨天提案修正《核子損害賠償法》,刪除目前法定賠償四十二億元的上限,並將求償年限從三年延長為卅年,不過此案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遭國民黨團擋下,無法付委審查。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民進黨的版本要求無限賠償,不僅在現實上有困難,也容易衍生事端,甚至導致有心人士刻意放大一些事件,進行政治操作。

翁金珠指出,依台灣現行法令,若因地震海嘯颱風等重大天然災害爆發核災事故,台電可完全免責,若非因天然災害導致核災,依現行《核子損害賠償法》中所規定的賠償上限,也僅四十二億元,以全台兩千三百萬人計算,平均每人僅分得一百八十三元,對照福島核災總賠償金高達新台幣三.五四兆元,簡直是九牛一毛,且國人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在三年間不行使或核災發生十年後便自動消滅,實在是不合時宜。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辦公室表示,日本的核子事故賠償,在政府的部分規定,賠償上限為日幣一千兩百億元(約為新台幣四百億元),但核能經營者的賠償則無上限,立法意旨就在要經營者負主要賠償責任。

翁金珠也表示,依照國際潮流,凡因天災造成的核災,核能經營者的賠償多無上限,包括國際原能會(IAEA)一九九七年制定的《核損害民事責任維也納公約》,其中規定即使遇到天災所引發的核災,核能經營者亦不能免責。

中國在二○一○年,也修法刪除「重大天災得免責」的條文;而日、德等國家,對於核災也未設定賠償上限,乃採全部賠償,顯見我國的《核子損害賠償法》皆與國際潮流背道而馳。

翁金珠說,核子事故對災民及全體人類的影響甚鉅,希望台電主動宣布放棄天災免責權,承諾全部賠償,並精算財務保證及保險金額,政府也應儘速依照《環境基本法》提出「非核家園」的具體計劃及時間表。

林益世表示,目前行政部門也在檢討相關的規定,國民黨阻擋此案付委,並非不讓此案審查,而是行政部門希望能夠參考國際慣例,等待政府對案提出之後才進行審查,而不要貿然以無限上綱的方式立法。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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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
全民皆輸!
2011/06/14 07:21

立院表決大戰 政治現實是贏家

更新日期:2011/06/13 16:22 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 2011.06.13 謝莉慧/分析報導

立法院本會期進入最後2天倒數,今(13)日上演表決大戰,一整個上午就有國營事業等待表決項目共34案要處理,結果民進黨團及綠委共有17項提案遭封殺,不論是大至刪除核四的140餘億預算案,小至譴責台灣故宮展出具統一意涵的「山水合壁」案也罷,都在國民黨團的人數優勢下,全軍覆沒,以這種情況來看,如果明年立委選舉後,選民仍無法用選票讓藍綠立委席次能稍微達到平衡,那麼在國會殿堂內,永遠都只能看到多數暴力的結果。

核電相關提案為例,立法院議場內上演表決大戰,場外則出現多年來未見的反核抗議激情。但經過今天多達20次有關核電政策的表決結果(藍綠各提10案,再分別表決)來看,國民黨都以多數否決民進黨要求刪除核四預算、停建核四、核一至三廠不准延役以及核廢料存放地點等議題,立院朝野黨團對於台灣未來的核電政策正反態勢明顯,而決定權卻只操之在立法院的政治現實面。



freemind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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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相信國民黨的運氣!我只好移居國外~~
2011/06/13 20:30
台灣是下一個發生核災機率最高的國家和地區!
這是科學,也是常識!

國民黨卻拿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 賭他們包庇財團和死不認錯的運氣!

我熱愛台灣
但是, 我不敢相信國民黨的運氣!我只好移居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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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140億預算 立院通過

更新日期:2011/06/13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