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總統府昨天傍晚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指出,壹週刊報導捏造事實且錯誤百出,而法界人士稍早表示,週刊記者冒用元首名義查詢當事人資料,涉及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罪。因此,府方不排除追究法律責任。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表示,壹週刊報導捏造事實且錯誤百出,馬總統當年綠卡所使用的英文名字是「Ying-jeou Ma」, 並非壹週刊所據以向美國國稅局(IRS)北京辦事處網站查詢的「Mark Y. J. Ma」,馬總統也未如查詢函所捏造的資訊,馬總統本人現在正於北京任職一年。此外,馬總統的出生年月日為一九五○年七月十三日,該週刊的去信則指為「1950/07/12」。
府方也說,法界人士稍早表示,週刊記者冒用元首名義查詢當事人資料,涉及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罪。因此,府方不排除追究法律責任。
至於馬總統從六年前就一再宣稱早已放棄、不再使用綠卡,但卻從未提出放棄或註銷的證明,李佳霏在記者會上回應表示,馬總統在九十七年競選時就已清楚說明,也就是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前處長包道格曾對外公開的說明,只要離開美國一年內未再使用,綠卡就失效。
李佳霏強調,馬總統過去已清楚說明其在美求學工作時所申請的綠卡,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放棄、不再使用,早已自動失效。馬總統之後多次前往美國,都是使用非移民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