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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手則---小心不蝕本!
2010/07/08 07:25:51瀏覽419|回應0|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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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參加一個的安全防範的研習會,讓我很驚嘆!這場研習會是由一個叫 Pat
Malone
的人主持,他是知名人士的保鑣,也為FBI工作,並教授警察及海軍的SEALS徒手格鬥。
 
  

以下建議非常實用,多看幾次,受用無窮!

 
 
 
1. 警方的
提醒

手肘是身體最有力的部位。
距離夠近,就善用手肘!
 
 
 
2. 假如歹徒向你要皮夾或錢包, 不要遞給他
,而是將皮夾或錢包往遠處丟去。歹徒很可能

 對財物比對你有興趣,他會去拿皮夾或錢包,這是你逃
跑的機會。
往反方向拼命跑!!

 
 
 
3. 假如你被丟進車子的後車廂:把車後燈踢破,將你的手從洞中伸出去,用力揮手,

    
駕駛人看不到你,但是其他人看得到。這個方法救過無數人命。
 
 
 
 
4. 女性常常在購物、吃飯及下班後進入車子,然後就坐在駕駛座上處理事情(如記帳、列清單等)。

 千萬不要這麼做!
歹徒會藉機觀察情勢,闖入車內,拿槍威脅,控制你的行動。
進入車內,立即鎖門,駛離現場。   

 






  
 
 5.
在平面停車場及立體停車場的幾個注意事項 :
  
 
 
 
A. 要警覺

環顧四周;察看車內的乘客座和後座。(接近車子時,留意車底。)
 

 

B. 假如你的車子停在箱型車旁,則應該從乘客車門進入你的車子。許多連續殺人犯都是趁著女性要進入車中時,將她們拖進箱型車中加害。  

 
C. 觀察停放在你左右兩邊的車子。如果有男性單獨坐在最近的鄰車內,最好回到購物中心或辦公室,

   
找保全人員或警察陪你回去。
寧願防患未然,也不要終生遺憾。 ( 大驚小怪總比喪命好。
)
 
 
 
 
6. 永遠
搭電梯,不要走樓梯。(樓梯間是一個可怕的地方,容易讓人形單影隻,變成最好的犯罪場所。
)

 
 
 
7. 假如歹徒有槍而你並沒有受到他的控制,

   一定要跑! 一百次中,只有四次歹徒會襲擊逃跑的目標;即使他攻擊你,大多不會是致命的部位,
要跑!   


  
 
8. 身為女性,我們總是發揮同情心: 不要再這樣!
這樣會增加被強暴或是殺害的機會。

    一個叫泰得

邦迪( Ted
Bundy
)的連續殺人犯就是一個相貌堂堂並且受過良好教育的人

    ,
總是
利用女性的同情心。他走路時帶著一根手杖或是跛行,經常要求別人「幫忙」

  
他進入車內或是看一下他的車子,趁機綁架受害者。 


 

  
最近有人告訴我,他的朋友在晚上聽到門口有嬰兒在哭,不過當時已經很晚了,而且她認為這件事很奇怪,
 
  
於是她打電話給警察。
警察告訴她:「無論如何,絕對不要開門。」
這位女士表示那聲音聽起來像是嬰兒

  
爬到窗戶附近哭,她擔心嬰兒會爬到街上,被車子碾過。警察告訴她:我們已經派人前往,無論如何
不能開門 

 
警方認為這是一個連續殺人犯,利用嬰兒哭聲的錄音帶,誘使女性以為有人在外面遺棄嬰兒,騙她們出門察看

  
。雖然尚未證實此事,但是警方已經接到許多女性打電話來說,他們晚上獨自在家時,聽到門外有嬰兒的哭聲,

 請將這個消息傳給其他人,不要因為聽到嬰兒的哭聲而開門。

 
 
 
      
請嚴肅看待這封電子郵件

因為上禮拜六「美國頭號通緝犯」( America's
Most Wanted
)節目中,

   
報導路易斯安那州的連續殺人犯時

提到了「哭泣嬰兒」的假設
。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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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ingching&aid=4203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