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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檢怒抗告?
2014/02/01 15:02:01瀏覽392|回應0|推薦0

基於職責,檢察官有權抗告

檢察官是人民公僕, 無權也不應該怒斥張德正

這個檢察官是民主社會的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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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釋放張德正 檢怒抗告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駕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大年初一趕赴台北地院接受第3度羈押訊問。庭訊後,法官認為張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再犯之虞,但為兼顧張接受妥適醫護的權益,裁定讓他以15萬交保、限制住居。檢察官當庭怒提抗告,誓言一定要讓張被押。

張德正昨天搭乘復康巴士,在哥哥張少齊陪同下,坐著輪椅前往北院。他神情憔悴面對媒體的發問沈默以對。倒是一旁的哥哥代他回應表示,押不押張德正不斷在一二審間來回,連媽媽都覺得「很奇怪」。

張少齊也忍不住抱怨,張德正連3天趕赴法院開庭,平均一趟復康巴士的價錢就要近千元,晚間商請救護車協助的自付額更高,到法院開庭的交通花費實在驚人。但法界指出,除了交通費外,張開車撞總統府造成防彈門毀損,未來還須負擔一筆龐大的民事賠償。

張德正除夕當天遭北院裁定責付給律師、2度無保獲釋,不到10小時高院就撤銷原裁定。昨天由北院值日法官林瑋桓召開第3次的羈押庭,檢辯再次為押不押張德正,展開激烈的攻防戰。

嗆聲司法不公、駕砂石車撞總統府的張德正,一反昔日的猖狂,在法庭上不斷地向法官懺悔,直說不敢了。他現在每天要吃藥,身體相當虛弱。張的律師說,張傷勢嚴重,要求免押,另外,張的家境不好,若法官裁定交保,恐無法負擔保金。

蒞庭檢察官則駁斥,台大病歷寫明張可返家休養,只須定期回診即可,張的傷勢沒想像中嚴重,他康復之後很危險,可能再犯或逃亡。檢方已詢問過台北看守所的醫療設備,張若被收押,仍可在看守所內接受妥適的醫療照顧。

庭訊4小時後,法官林瑋桓認為,依張德正供詞、部落格留言,足見他不顧憲兵的安危,駕車以高速直接衝向府內,有殺人故意,涉犯重罪;也有再犯之虞。

但法官考量張德正現仍受有骨折、氣胸等傷害,有回診接受專業治療的需要,在未確認看守所醫療資源是否足適的情況下,裁定以強制處分代替羈押,讓他以1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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