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從我民國94年退伍後的第一個工作開始說起,
當時我在一家基金會當採訪編輯,
由於我是個初入職場的菜鳥,
對於工作完全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
只求穩定,
只想得過且過,
加上內部「似乎」有派系內鬥,
因此我可能被視為工作表現不佳的人員,
在大約工作半年後,
我與另一位員工在上司的「暗示」下「主動」遞出辭呈!
我「失業」後,
重新省視了我自己在工作的行為,
赫然發覺我忘記我大學時的初衷:
編輯是我未來工作的方向與目標!
可是現在的我卻不「熱愛」我的第一份工作,
……
如果無法熱愛自己的工作,
那麼工作對自己來說只是負擔,
君不見許多人都只把工作當做例行公事嗎?
所以我下定決心,
我要在下一份工作重拾我對編輯工作的熱情,
幾個月後,
我來到了現在這一家出版社當編輯,
我以強大的熱情與企圖想做好這份工作,
任勞任怨,
甚至第一天上班就開始幾乎每天加班。
(當然啦,加班的原因雜揉了各種因素)
此外,
那時我的腦海裡也同時在想:
我現在對工作的態度、想法是何時形塑而成的呢?
經過我搜索過往的記憶後,
我終於了解到,
這是有以下三項因素造成的:
1.大學跑社團的經驗
2.研究所時在學校衛生保健組打工的經驗
3.當兵時所受到的「訓練」
這並非空穴來風,
每當我做某個事項或決定時,
我通常會想起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做法,
可以追溯至之前所學到的經驗。
不過,
工作不僅僅是「做事」,
也要會「做人」。
人際關係在工作中是極為重要的。
「職場上絕大部份都不是工作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
也正因為工作除了要把事做好,
也要有良好的人際關係,
如何精確的掌握這兩點,
使工作不僅是一門藝術,
更是一門哲學。
我承認我在工作上也許很會做事,
但在人際相處上仍有待努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