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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9 02:29:19瀏覽935|回應0|推薦30 | |
日本隱私權的界限、與公眾知的權利、這之間的矛盾及衝突 在"震災核子爐爆炸,盟國國民不相信日本,核子機密太多?" http://blog.udn.com/mikkyhan/4983532 我談到日本人的缺點'是固執己見、絕不輕易認錯。 最近讀到很多格文、對日本人在震災核子爐爆炸方面的表現、讚美有加、 我個人的感受、一句話簡言之:"不敢恭维"。 保密與隱私有一定的範圍界限、過與不及、都是一種非 人性的群體社會病態。拿我們一家四口來說、在家庭中、我是一個唯一的 異數、什么都公開。我相信一句中國老話、"事無不可對人言"、私的事 可以談、錢的事也全公開、因此、我心中永遠是坦蕩蕩、能倒頭30秒 就入睡、不像另三口日本人、隱私太多、晚上是無法入睡、我那口子 吃安眠藥已45年、不就是隱私太多害的。以那口子的日本國國民年金 來說、我幫她缴了25年、一年25萬日幣、65歲開始領年金、她從不 告訴我月領多少、至于我兒子女兒的月收‘、也是保密到家、絕口不提、 我兒子的6位數年收、也是會計師順口告訴我的。在家中是如此、這是 日本人隱私權的延伸、無可厚非;但在國家社會不把真相告知大眾、 就是大家看到的群體病態、這次福島核危機 早已超出日本國家範圍而成為全球公共危機、這就令人 懷疑它究竟是美德、還是群體病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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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