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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夫婦拍慾照 被勒索 「隨你公開」
2009/05/06 19:25:05瀏覽969|回應0|推薦0

歹徒偷相機 肖想順便撈一票 「又不是外遇,怕什麼」 100萬降到5000元 沒拿到半毛 還中計落網 
 
【記者祁容玉/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劉姓老農與妻子追隨時尚,自拍性愛照欣賞,不料相機遭竊;二個月後,竊賊以公開裸照勒索一百萬元,老夫婦不甩竊賊,表示「又不是外遇照,怕什麼!」除報警還回嗆說:「給誰看都沒關係。」


檢警昨天帶回涉案徐鉅垣、楊德輝等五名嫌犯,依恐嚇取財、竊盜等罪嫌移送。偵辦的檢察官張文傑對這對夫妻從容的態度印象深刻;員警也對老夫妻嘗試自拍,被勒索毫不在乎,直說「真猛!」

警方調查,務農的劉姓夫妻,年齡合計一百廿歲,住在山邊的客家村落,當地民風純樸,甚至有些保守;鄰居說,兩人平日感情很好,經常一起出門購物、旅遊。

劉姓夫妻表示,是一時興起拍下性愛照片,去年十二月遭竊時,根本忘了這回事。接到恐嚇電話才想起兩人的恩愛照片,還存檔在數位相機裡。

竊賊在電話中獅子大開口,勒索一百萬元,劉妻回說:「我們沒錢啦!」竊賊主動先降至八十萬元,又大落價只要五千元,她仍不為所動,淡然表示「隨便你」。

「又不是討客兄被抓。」劉妻說夫妻做那檔事,沒什麼見不得人,丈夫也認為沒做壞事問心無愧,兩人都不理會恐嚇。一周後,竊賊將相片沖洗出來,投遞到劉家信箱,再次打電話威脅「不給錢,就讓鄰居看你們的照片」。

竊賊原以為送上照片會讓劉姓夫妻屈服,兩人卻回嗆要給誰看都沒關係,反而是竊賊不死心,一直討價還價;兩人不堪騷擾決定報警,還表示連一毛錢都不想付。

劉姓老農報案後為誘出竊賊,與警方合作,答應付二萬元贖回相機與記憶卡;付款過程中,竊賊警覺他給的是假鈔,認為情況不對逃跑,檢警根據車牌號碼等資料追查月餘破案;嫌犯徐鉅垣坦承勒索,表示看到照片本以為可賺一筆,沒想到踢到鐵板。


【2009-05-05/聯合報/A7版/社會】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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