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債務人聲請更生程序,法院竟然要求提
具5年的消費明細」! 法扶基金會苗栗分會義務律師陳呈雲認為這款
的要求是強人所難,加上手續繁瑣,債務清理條例成了律師心中的痛
!
債務清理條例施行滿周年,法扶苗栗分會舉行感恩茶會,會長張智宏
獻花給陳呈雲,法扶苗栗分會債清條例義務律師難當,去年還有20
人,目前僅餘5人。
陳呈雲分享心得,透露他協助債務人依債清條例聲請更生程序,曾經
補正7次還遭駁回的經驗,還有一次南投地方法院的法官要求提具5年
消費明細。一席話引起與會人士一陣嘩然,認為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有人說:「恐怕只有前總統陳水扁帳房陳鎮慧辦得到」!
債務清理條例去年4月11日施行,通過更生程序的比率僅1.14%,至於
法扶苗栗分會協助聲請更生程序84人,有20件獲准更生,比率高達
23.8%,「有您們的幫助真好!」等內容的感恩明信片,貼滿法扶苗
栗分會的愛心看板。
一名受協助的債務人李姓婦人現身說法,她表示,當初為了生活以債
養債,欠了多少錢,自己都不敢看,19張信用卡欠了200多萬元,與
債權銀行協商,一個月要還2萬700元,而她1個月薪水只有1萬6000多
元,加上丈夫的工作不穩,她親友可以借的錢都借了,實在沒辦法。
她含淚說,「借人家錢,本來就要還,心中很難過,也有不好的想法
」,後來找上法扶苗栗分會協助,不用律師費打官司,地院裁定每個
月還8000元,期限8年,她看到希望,心理也踏實多了。
張智宏表示,債務人要勇敢面對早就存在的債務,不要輕信代辦公司
,有些債務人為了籌措四、五萬元的代辦費,再去借錢,無疑是雪上
加霜,聲請更生程序還不一定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