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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5 12:07:25瀏覽408|回應0|推薦2 | |
一、 參加對象條件 (一) 高中(職)組:教育部立案高中、職學校全職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檢附學生證影本)。 (二) 大專組:教育部立案大專校院全職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檢附學生證影本)。 (三) 社會組:凡本市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各界社會人士及醫療機構人員皆可 參加(檢附身分證件影本). 二、 收件與截稿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98年3月31日截止,寄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承辦單位(以郵戳為憑)。三、 獎勵及得獎名單公佈 (一) 參加對象3組分別評選,並以委員們評選得分之總和,各取前5名以獎金(等值提貨卷發放)及獎狀給予獎勵。 第1名獎金為5,000元, 第2名獎金為3,000元, 第3名為2,000元, 各取佳作2名,每位獎金1000元。 (二) 相關得獎名單會個別通知,並公佈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上。 詳細投稿方式請參閱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36&mid=441&itemid=22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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