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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華人壽學生平安保險計劃
2007/08/21 14:33:17瀏覽746|回應0|推薦0

華梵大學九十六暨九十七學年度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計劃〈副本理賠〉

保險期間

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一日零時起至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一日零時止共二年

身故保險金

100

校園意外身故保險金

100

殘廢保險金

第一級

理賠

100

生活補助保險金

第一年20
第二年20
第三年30
第四年30

第二級

理賠

90

生活補助保險金

第一年15
第二年15
第三年25
第四年25

第三級

理賠

80

生活補助保險金

第一年15
第二年15
第三年25
第四年25

第四級

理賠

70

第五級

理賠

60

第六級

理賠

50

第七級

理賠

40

第八級

理賠

30

第九級

理賠

20

第十級

理賠

10

第十一級

理賠

 5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理賠

25

住院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                           定額給付

不分治療項目,按自行支出之必須且合理的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份,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但每一事故累計最高給付50,000元為限。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就醫者,按實際住院醫療費用75%給付。

(1)     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每日500

(2)     加護病房日額保險金:每日1,000

(3)     燒燙傷病房日額保險金:每日1,000

(4)     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每日1,000

每一事故最高給付天數以180天為限。

意外傷害事故

門診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                             定額給付

按自行支出之必須且合理的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份,給付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險金,每一事故最高給付5,000元為限。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就醫者,按實際住院醫療費用75%給付。

骨折未住院
完全骨折7,500

不完全骨折5,000

龜裂骨折2,500

專案補助保險金

限免交保費學生,於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因重大傷病須住院施行外科手術者,專案補助手術費用,最高120,000元。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定額給付150,000

食物中毒保險金

每人1,000

 

 

備註1:若發生校園意外身故時,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校園意外身故保險金』。

備註2(1)因病住進加護病房每日給付1,500元。(2)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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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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