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新制從民國94年7月1日開始實施至今,即將屆滿五年。在開辦之初,有些勞工一時之間無法決定要選擇新制或舊制,於是勾選了「暫不選擇」。勞保局也適時祭出了權宜措施,從實施勞退新制開始的五年內,無論是暫不選擇或是選擇舊制的勞工,都可以在期限內變更選擇;至於勞退新制實施後才進入就業市場者,就只能選擇新制。
到今年6月30日為止,這項措施即將結束。換句話說,從今年7月起,勞工即使有悔意也不得再更換制度,趁著倒數計時的最後幾天,勞工朋友不妨重新省視一下,到底勞工退休舊制適合自己,還是新制較優。
勞基法舊制退休金 | 項目 | 勞退條例新制退休金 |
雇主依每月薪資總額2%- 15%提撥勞工退準備金。 | 提(撥)繳 | 雇主:勞工每月工資>=6% 勞工:自提<=每月工資6% |
雇主 | 退休金所有權 | 勞工 |
1強制退休:年滿65歲 2志願退休:工作年資滿15年,年滿55歲;或工作年資滿25年或工作年資滿10年,年滿60歲。 | 請領條件 | 年滿60歲 無論是否仍在職工作 |
1工作年資前15年,每年給予2個基數,超過15年,每增加1年給予一個基數。 2最高給予45個基數。 | 退休金計算 | 雇主及勞工每月提 (撥)繳的退金,存放於勞保局為每位勞工設立的個人專戶中的金額(包括累積的本金及收益) |
在職退休,從雇主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內支付 | 退休金支付 | 年滿60歲逕向勞保局申請個人專戶支付 |
一次退休金 | 給付方式 | 年資滿15年請月退金;年資未滿15年則領一次退休金。 |
工作年資須在同一事業單位 | 年資計算方法 | 無須在同一事業單位 |
資料來源:勞保局 |
勞退舊制的優點是:累積的退休金比新制多。因為舊制是按退休時回推6個月的平均工資,再加上累積基數計算;新制則是以每個工作階段收入的6%提撥累積。 至於新制最大的優勢在於,退休帳戶可以帶著走,不受轉職影響;再者就是舊制有最多45個基數的限制,新制則沒有年資的限制。
誰最適合選擇舊制?
舉例來說,假如已在同一家公司連續工作滿30年,也到了符合退休的年齡,本身又不想繼續工作下去,這樣的條件,選擇舊制最划算。如果還想繼續工作,舊制退休金最多只能累積45個基數,就要試算一下是否改選新制較划算。
誰最適合選擇新制?
基本上工作年資尚淺,服務的公司經營不穩定,以及經常轉職者,選擇新制最有利。
另外,計劃退休時的年資、年齡,都不符合舊制退休條件者,應該要選擇新制。舉例來說:Mike今年40歲,計畫繼續工作到45歲時退休,但屆時整體年資只有23年,不符合舊制志願退休:工作年資滿15年,年滿55歲;或工作年資滿25年或工作年資滿10年,年滿60歲條件。若條件與Mike相似者,選擇新制才對。
至於,之前申請留職停薪尚未復職者,因為勞動契約仍在,若要改選新制,也一定要在6月底前,以書面方式向雇主表明,改選新制的決定。
另外,公營事業單位適用「勞基法舊制退休金」的勞工,像約聘人員、技工、工友……想要改選新制,也必須在期限內提出申請。
每一位勞工狀況都不盡相同,有人是已符合退休條件,卻還想繼續工作下去;有人是一旦符合退休條件就想趕快退休。攸關勞工自身退休後的權益,千萬別嫌麻煩,花一點時間,就可以找出最適合自己的退休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