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26/11/04 15:54:57瀏覽31|回應0|推薦2 | |
總統府用牋 奉 交下內政部調查局季局長七月廿五日八月一日報告 二件,為呈送共匪社會部潛台間諜組織蘇藝林等一案 報告書暨查封財產清冊,等件祈鑒核等情,奉 批:「(一) 在逃要犯孫玉林罪行重大希會同彭副司令 追緝歸案(二) 全案人犯除由周總長批准保釋者外, 其餘悉數移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依法處理(三) 已查封之 匪犯財產併移保安司令部依法處理(四) 保安司令部捕獲 有關人犯蕭明華鄭福春等飭彭副司令併案從速訊結具報 」等因,除錄批函復內政部調查局外,相應抄附本案 有關參考材料一份,函請 查照辦理,並將奉批(一)(四)兩項及抄附參考材料各項 辦理結果會銜呈報以便轉呈為荷 此致 彭副司令孟緝 附抄件一件 總統府資料室機要組 啓 中華民國卅九年八月廿八日發出 |
|
| ( 不分類|不分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