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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08 10:53:46瀏覽204|回應0|推薦5 | |
臺北市政府(代電) 中華民國四十一年4月2日 肆壹卯東警字第00885號, 事由: 為叛亂犯徐毅財產遵已啟封發還交由家屬劉宗玉具據領回 謹電將情報請察核由 受文者: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兼司令吳 一、肆壹加可北市警字第OO八七八號代電諒呈察核 二、茲據本市警察局報稱:「經飭據本局第五分局慶司字第四七七八號 代電報稱:『經飭據武昌街派出所報稱:「查該徐毅之妻劉宗玉已來 台北並於本(三)月七日上午會同當地里長及該機關主管王文俊暨其 家屬劉宗玉當場啟封發還其家屬給據領回」等情,並附送收據一份 前來』等情,謹檢同劉宗玉領據乙份送請鑒核」等情』」。 三、謹電檢同劉宗玉領據乙份送請察核。 台北市市長吳三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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