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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8 19:26:53瀏覽310|回應0|推薦7 | |
陳述書 (引用解密國家檔案) 事因於本年春季,有同事高樹檀向余稱:「有一朋友托向保安司令部 情報處打聽,捕去△△△一案,是否可以對保釋放」當時余即向彼問: 「被捕者是何人及案情」彼答稱:「被捕者為一女人,名△△△ (當時高曾述及余已忘記其名),因其夫已有前妻,故向保安司令部 控告其夫重婚罪,不意其夫恰有案件保安部正在尋捕中, 該女人一去正好即被扣押」,余因前曾在聯秘處辦公,故認識情報處 之李學彬同志(彼在聯秘處辦公) ,遂與高樹檀一同赴聯秘處尋 李學彬同志拜托此事,斯時聯秘處正告結束中,李稱: 「對此案件亦不清楚,可介紹某科長查問一下」, 當時即介紹高樹檀於情報處之某科長(余已忘其姓氏),該科長稱:「 此案主要目的在逮捕該女人之夫,如其夫未到案前,難能討保」 如此在朋友立場已無能為力,此事遂無下文(完) 趙儼 親筆 十 九 「評述: 其實△△△即蕭明華,控告其夫重婚罪,意在與其夫(于非) 切割關係」切割失敗,代夫而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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