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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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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1 19:21

親愛的 udn 格友,您好:

各位久等的 udn 部落格新版,即將於 2013/06/17 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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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祝 快樂順心

udn 部落格.電家族 敬上


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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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2 18:04
親愛的udn格友,您好:

讓各位久等的 udn 部落格新版,即將於2013/06/17上線!

我們誠心邀請您共同迎接全新面貌的udn部落格。

需請您特別注意的是, udn部落格新版的全域網址將進行切換,預計於2013/06/17(一) 凌晨00:00-12:00停機。切換完畢後的新版網址將改為http://blog.udn.com/,舊版網址則改為http://classic-blog.udn.com/。屆時會有全新的部落格體驗,等待您的參與和經營分享。

相關詳情請參考「udn部落格新版預備上線公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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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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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6 00:09

外交部:石原污衊慰安婦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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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 Durant 發言於2012-08-25 23:52:04    2        0      

日本人之所以如此囂張, 是因為有太多的人被戰後日本華麗的產品與行銷所惑, 忽視其包藏的侵略者狼子野心。

那些在去年311日本福島事件後鼓吹捐款的人跑去哪里, 為何不站出來為自己的同胞說說話?

強烈建議將'慰安婦'一詞的英文依韓國人的作法正名為'forced sex slaves'(性奴隸), 還原日本人當年的醜行, 讓後代世人永誌不忘。

10 樓 udaxc7 發言於2012-08-25 21:22:12    6        0      

如果石原他女兒 老妹,老娘,婆婆,姥姥,在寶斗里拉客,那明顯的是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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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侵略亞洲野心不死!日本民族是一個侵略性很强的下賤倭寇民族。


吳匯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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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5 17:10
其實 觀眾打分數只差0.5分而已
裁判亂搞才是主因
這就是超偶不如星光的致命傷
你看星光產生了多少個優秀的成名出片歌手? 超偶幾屆了 卻一個也沒有
從超一開始 一個完全忘記歌詞的失敗者 竟然用敗部復活絕招 把她搞上冠軍 金曲獎歌手黃文星竟然落敗 更不用談到林姓 高姓參賽者
後來幾屆陸陸續續 在冠軍賽 都會出現一些莫名奇妙的事
我要請問劉天健和薛姓評審 你們懂不懂音樂? 懂不懂裁判的公平性?
不公平到頂的裁判 該不該受天譴?該不該取消其資格?
千萬不要再有藉口說每人評審角度不一樣
如果兩位選手實力表現差不多 還可找個藉口混混過去 但若是雙方實在差太多了 我們允許評審亂搞嗎?
雖然 我們全家都欣賞李懿珅 但明明決賽時(其實他在比賽過程也是時好時壞的) 他真的唱得不好 你們兩位評審怎麼會給他9.1分和9.2分 是創世記高分 可惡至極
一點當評審的資格都沒有 更遑論公平了 如果不會打分數 就學陳珊妮一樣 中性一點 不要把分數搞成打飛機了
請問 你們兩位的良心何在?居心何在?
超偶製作單位 也真有問題
而且 既然採取總分制而非裁判人制 就應限制個別裁判的行為如:1.每一位裁判只能在一定範圍內給分 以消除個人影響2.或將給最高和最低分的不計入加總....等等

以前 的比賽 有位林姓評審就很誇張了 現在竟然一個不夠 一次搞來兩個 把分數灌的這麼難看.....
如果 我是裁判長黃國倫 我絕對不再擔任超偶評審
或許有人說 不可把冠軍給大陸選手.這又是什麼理由? 乾脆從頭就禁止大陸人士參加不就好了 真是小鼻子小眼睛 給人參賽 不給冠軍 簡直是笑話 羞恥
再強調一次 我們是李懿珅的粉絲 但歌唱比賽得不得冠軍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比賽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黃文星 符瓊音 雖然都沒得冠軍 但並不影響他們的表現
我深深為超偶的裁判和製作單位 感到羞恥


全文網址: 超偶李懿珅靠票出線挨轟:最弱冠軍 | 廣電頻道 | 娛樂追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7/6760667.shtml#ixzz1feK2T5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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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3 23:54

我為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傑平反,因...............

http://blog.udn.com/wordfighter/531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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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到訪提供訊息

有能力寫這方面文章 就盡力寫 輕鬆發洩憤怒精力

這方面文章個人發飆1年多 也看清楚多說無益!

............就沒再笨下去 耗盡精力 笨給人看!^-^!!!

個人目前著重 連署眾利法案 實際行動 隨時歡迎加入!

地球人類 跟著濫社會問題 用心打轉太久 只是提醒 太沒有價值!

所交到的朋友 也都太不切實際 得過且過等死的那1天!^-^!!!

https://city.udn.com/64583/4646775?tpno=0&cate_n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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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蘭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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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9 17:47
愛國有罪?‧ 2009-10-12‧ 旺報 蔡逸儒/文化大學教授
 郭冠英以「不愛國,不謹慎」被公懲會撤職,這是解嚴、甚至包括解嚴前的許多年以來都未曾聞的判例。
 什麼是「國」?如何「愛」?在台灣還有「愛國」?
 前總統說台灣是被美國神秘力量在主使,此島是美軍占領地,那如何愛?
 「愛國」就像憲法的依據「三民主義」一樣,早已失蹤匿跡。
 郭冠英一直尋覓愛國,10年前他就寫文:「中華民國萬歲!」(中時,88.6.16),問「沒有人在乎?」(中時88.10.11),現在竟成了「不愛國」?
 愛國竟也損國家尊嚴?
 兩位台獨的監委以「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提彈劾,監察院竟通過,公懲會也附同嚴懲。此實極不合理,極不愛國。
 台獨的主張就是推翻中華民國,種種辱國的言論,如「中華民國啥米碗糕」、「早已滅亡」、「美日領土」等,不勝枚舉。那郭冠英果真「不愛國」,應屬同志,為何要懲之?
 這證明了郭冠英正是愛國。仔細讀過他的文章,即可見其愛國之深,幾已到不合時宜的地步。他說「台灣不是國家,哪裡來的外交」,是憲政的常識,中華民國才是國家。說他「辱台」,正是愛國,因為「愛台」、「本土」已成了「貪腐」的代名詞。他就算言詞激烈,也是愛之深,責之切。
 就算恨之深,鄙之切,起異心,要解放,也是言論自由。
 台獨可叛國郭不能愛國?
 過去台獨為了叛國,不愛國,廢止了刑法100條,有了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後連組織行動也有了。則為何郭冠英就無此自由,連愛國也不行?
 「問題就是他是公務員」,監委及公懲會用的是這個理由。
 問題是:
 一、公務員不能愛國?
 二、他不是以公務員身分,他是私下以筆名寫文,偷偷愛國也不行嗎?
 三、其他公務員,比郭高階很多者,為何可以講?兩國、碗糕、LP、國滅、孬孬、支那、中國豬、大陸妹、美軍管轄,為何沒人管?
 四、各種公務員的網站,外交論壇、司改網、教改網,辱國辱人一大堆,為何沒人管?
 現在好像公務員與人民是兩種人,人民可以不愛國,要講什麼講什麼,最會講的可以當最大的公務員,代表國家,大吃XX米,大喝XX水,還收刮打包,大力宣揚不愛國,令屬下公務員遵行。
 公務員要為多數不愛國的人民服務,唯主流民意是從,但又不能附合之,要中立,要謹慎。中不中立,愛不愛國,由一批公務員依民意、靠心證來判定。郭冠英被判定不愛國、撤職,恢復了他被中止了25年的可不愛國的人民身分。這種翻來覆去的矛盾說法,合理嗎?
 愛到台獨不能忍受
 連「不謹慎,機智果敢」都可做罪名,這是岳飛的「莫須有」現世版,一次令人無法置信的「時空之旅」。
 結論還是:郭冠英太愛國,最愛國,愛到台獨不能忍受,愛到不敢愛國的人不敢面對。
 監察院若以「愛國」來彈劾郭冠英,公懲會以此來懲戒,雖不合法、不合情,但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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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7 10:21
 

2012是否會參選 宋楚瑜:正在逐漸思考傾聽人民的聲音 2012大選將屆,親民黨動向備受關注,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接受中評社專訪時直言,在兩岸政策方面,不論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其實並未準備好,兩岸整合如果再延遲,台灣優勢會逐漸喪失,親民黨對台灣面臨的問題,有具體政策與方針。至於2012是否會參選,宋楚瑜表示,他正在逐漸思考,傾聽人民的聲音。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16/7/3/7/101673770.html?coluid=93&kindid=3311&docid=101673770&mdate=04270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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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23:49
 

邀請函:
 
*邀請加入城市【為市友非市民】為永久性朋友!
(部落格加入為好友僅有3個月紀錄非永久性,且無【城市快訊】迅速與眾好友同時分享好消息!!)
*【現時代眾人利益好消息】對任何人來講都實在太重要!!
(任何人眾利好消息!都歡迎立刻通知吃飯城市迅速發布【城市快訊】→1次聯絡分享所有市友!謝謝!!)
附註:本城市各項資訊文稿,都以【是非清楚就事論事交流,想出正向解決辦法】!隨時都歡迎各界朋友提供【有解決辦法】意見交流!!
 
◎【就事論事!對人對事對造物主評斷!】:欠教育【苟】造物主→1手所創造→人類所有劣根性罪惡【仍在進行中】,絕無可能亂寬恕、亂寬容、亂寬待!即使創造1,000,000億萬件人類善良好個性,面對自己所犯過錯,【就是要尖對個案處理】,沒尖對個案處理改正下跪認錯賠償1仟萬兩黃金和解,絕對無可能原諒機會,笨造物主個人這種→【犯嚴重錯誤不服氣認輸】濫個性,必須明確終結!!人類不清不楚、冷漠無動於衷、懦弱自私、畏懼苟造物主威權、自殘自敗同歸於盡、自然等死...等苟造物主所創造濫個性劣根性,也應同等反醒自重!!(人能不死,沒有人永遠會笨心情,任人壓迫,永遠好心情創造精品冒險網路遊戲、音響音樂故事、多全身運動到戶外騎腳踏車看風景看世界等等等,結交有價值朋友!!)
 
◎本城市推薦交流→【◆立刻每個人都有3仟萬身價治安經濟法案】,個人站在個人立場、中立立場及第3者立場下論,除了人類之間→自助互助互惠均富均貴外,仍具有【◆基本普世和平~互賠償價值】存在,【即具有針對所有個人個案歷史傷害,由全人類共同賠償處理,補償到每個人或家族體系都有實質3仟萬身價為止!!】,對人類之間萬年恩怨而言,吃飯肯定是好方向建議堅持憤怒!!若有更好方案請提出!!承謝!!
 
(*人生本風雲,處處多紛爭,若是今日對古照,是非1更心!)
(*人定可以勝天勝笨造物主,更可以超越自己,除非自己放棄!)
(*祝誰都好運!梅了!輕鬆好心情走1生,找下1位實在朋友!)

◎城市本文捷徑→◆(基本普世和平~互賠償價值)邀請函!!


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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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0 22:16
Friends & Friendship

寶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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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7 01:17

厄夜不再來~  被遺忘的角落  約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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