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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9 13:27:02瀏覽359|回應0|推薦4 | |
勇於逐夢的《搖滾女王》(Ricki and the Flash) 本事: 梅莉史翠普飾演一位過氣的搖滾樂手,原來叫作Linda,為了唱歌,為自己取名芮琪(Ricki)。為了追求自己熱愛的搖滾音樂,拋家棄子四處演出,有一天表演結束回家,發現丈夫已移情別戀,最後離婚,住在加州。由於唱歌收入不敷使用,白天在超市兼差當收銀員,晚上與閃亮樂團(the Flash)在酒吧表演。 一天她的前夫彼得(Peter)來電,說他現任老婆莫琳回西雅圖照顧岳父,他們的女兒茱莉(Julie)因丈夫外遇離婚,得到憂鬱症,情況很糟,希望她回印地安納州一趟,陪伴女兒。梅莉史翠普於是重返過往建立的家庭,重新面對她曾拋下的兩子一女,故事就此展開。 我的看法: 三八婦女節讀到一則新聞,由臺灣萊雅和遠見雜誌合作的調查顯示,有13%的家長會勸阻想選讀科學科系的女兒,原因是:對兼顧婚姻、家庭及工作出路有疑慮。讀完這篇報導後,我的疑慮是:為什麼選讀科學科系的兒子,可以兼顧婚姻、家庭及工作出路,但是女兒不行呢?在HBO看到一部電影《搖滾女王》找到了答案。 芮琪住在加州一家像Motel的單間房舍,陳設簡陋,不太會煮飯整理,每天隨便煮煮吃吃。來到前夫家的豪宅區,因為是私人用地,進入前要先核對身分。豪宅寬闊、舒適、乾淨,芮琪看到前夫功成名就,看到寬敞的浴室裡,裝置高級的按摩浴缸,忍不住下水享受一番。 難得與子女聚餐,子女因不能諒解母親在生命中缺席,親子關係疏離,一說話就火藥味十足。親友認為芮琪未盡母親職責,以輕蔑的眼光相待。 前夫再娶的黑人老婆莫琳端莊高雅,是標準的賢妻良母,廚藝一流,打理家務一流,為了孩子,可以忍受白人的種族歧視,參與孩子在學校的各種會議、活動,為家庭犧牲奉獻,毫無怨言。莫琳跟芮琪說,這個家的缺口是她填補的。相較於一個100分的賢妻良母,無怪乎芮琪在前夫的家中,沒有絲毫立足之地。 看到前夫功成名就,孩子的繼母賢淑高貴,自己只是一個逐夢失敗的女人,什麼都沒有,芮琪如何面對自己? 芮琪回到加州,夜晚駐唱時,唱完米克傑格(Mick Jagger)的歌後,訴說自己內心的傷痛:米克傑格有四個女人,生了七個孩子,當爸爸的可以隨心所欲,想做什麼就去做什麼,一樣受到孩子的尊敬;可是媽媽不行,她若錯過一場孩子的婚禮或什麼,她就豬狗不如,是個monster。 世俗都以莫琳為女性典範嗎?為人父母的會教導女兒,要犧牲自己的才能,因為她以後要為人妻、為人母,屆時必須犧牲自己,成就家庭、成就兒女,不如盡早做”對”的選擇,否則她的壓力可能會更大,芮琪就是一個好例子。 作為一位現代女性,總是在成就家庭生活和追求自我成長之間掙扎,所以談家庭婦女和職業婦女的戲劇多不勝數,但《搖滾女王》極具深度,電影提出了一個問題:Girls, which one do you choose (妳要如何選擇妳的人生)?打安全牌,像莫琳當個賢妻良母,最後還可能當上貴婦;還是勇於尋夢,即使失敗了也不後悔? 芮琪在意的是孩子對她的看法,孩子始終沒有機會去理解:母親也有夢想、渴望實現夢想,以及一個女人、或者作為一個母親追求夢想時的艱難。故事到最後,兒子要結婚,她連飛機票錢都付不起,是男朋友看出她因種種困境,無法成為一位好母親後,賣掉心愛的吉他,芮琪得以參加兒子的婚禮,彌補作為母親對孩子的虧欠。 芮琪在兒子的婚禮上,第一次跟孩子們告白、分享,她不是一個傳統的媽媽,不太會煮飯做家事,她是一位音樂家(a musician),她的所有就是音樂,她沒辦法給孩子太多,不只因為她沒有錢,還因為她從來就沒辦法給他們太多(相較於傳統的媽媽),她能給的就是音樂。接著她帶著她的樂團,開始表演,讓她的孩子們看到他們從來沒見過的另一面------一位對工作充滿熱情的媽媽。 時至21世紀,多數女生都可以上學受教育,賺錢養活自己了,卻依舊受到傳統規範約束,教育啟發了妳的靈魂,最後卻要妳放棄妳的靈魂。 在那個父母教導我們「興趣不能當飯吃」的年代,學校畢業就必須找工作養家,等到年紀大了,仍然念念不忘青春夢想的女子,看完這部影片,感動萬分。從古自今,女人想成為獨立的個體始終艱難,縱使有了獨立的經濟能力,往往還是不能發展出獨立的人格。這部電影是對選擇犧牲舒適生活、勇敢築夢、努力實現、不顧世俗眼光、不計成敗、以血汗一步一步踏出女性尊嚴的婦女先輩們,致上最崇高的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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