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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2 12:34:35瀏覽13|回應0|推薦0 | ||||||||||||||||||||||||||||||||||||||||||
新頭殼newtalk > 去年6月27日發生八仙塵爆案,共造成15死、484人輕重傷,活動主辦人呂忠吉一審被判4年10個月,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8人獲不起訴,被害人不服結果,4月聲請再議獲准,全案發回士林地檢署續查,士檢11日偵結,維持8人不起訴處分。 八仙塵爆後,士檢的調查結果為工作人員噴起的彩色粉塵被吸入燈具引爆,與八仙樂園場地無關,因此將陳柏廷、陳慧穎等7名八仙主管以不起訴處分,另外,當時在舞台上噴灑彩粉的工讀生盧建佑,檢方認為,他並未接受訓練,跌倒後又站起來噴灑彩粉,不知彩粉的危險性,也獲不起訴處分。 被害人及家屬不服,4月聲請再議,士檢經過6個月後偵查認定,陳柏廷僅負責財務、貸款,總經理陳慧穎則負責業務,八仙塵爆當天僅出租土地給活動主辦人呂忠吉,並無出租設備,而釀成意外的工讀生盧建佑,不知彩粉具危險性,因此維持原處分,對於肇事並無責任。 不起訴的8名被告包括:八仙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總監林玉芬、硬體設備人員邱柏銘、特效人員廖俊明、機槍手盧建佑、機槍手沈浩然、瑞博公司負責人周宏瑋。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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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