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馬英九捐1500萬聰不聰明?
2006/11/24 18:16:53瀏覽280|回應0|推薦2

馬英九捐1500萬聰不聰明?

在法律上是正確的.至少要解釋為連續捐款的概括行為一部分.因為他之前捐4仟8百萬左右選舉款項給社福團體--馬設立的公益社團.

公益社團如有法律問題.要另案或併案.但本帖在此不討論.

但在他捐上述捐款之後.各年還是有特別費入賬.並報所得與財產.前面的捐款不能補正後面的支用.但後面的捐款可以補正前面的特別費支用.因為可以用連續的善行去解釋捐款的概括行為.

所以現在事後補捐1500萬.可以解釋為是前揭4800萬款的概括捐贈的連續行為.亦即是持續行善.而不能以年度性的特別費報支,去看待當年度該筆多出的特別費是否是當自己的財產申報.至少不是貪污故意犯.頂多是作業疏失.而貪污沒有過失犯.

此時4800萬與1500萬成為整體的連續捐款.也就可以跨年度報特別費了.即便不符合行政規定.但已無刑法上之貪瀆犯罪意圖.這就是說4800萬不只是選舉錢捐掉.而是作為總體戶頭內金錢之一部而捐掉了.因為選舉錢既然入了馬帳.就是馬的總體戶頭內的錢.而與特別費混同.同理.這樣1500萬就類似補正的過程.

也就是4800萬之後.特別費入賬並報所得問題解套.至於阿扁的大赦招數.比我的君王論還要濫.君王論起碼是政治現實.李登輝也幹過.蔣介石當年於北伐和中原大戰都收買過對手.黑暗君王論可以解除可責性問題.同時也解除違法性問題---穩定憲法統治是總統的職責.可以組卻違法.

扁的幕僚搞甚麼大赦.自己赦自己.讓阿扁望之不似人君.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rsma11&aid=55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