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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2 10:14:07瀏覽373|回應0|推薦1 | |
[size=18] 1海外所得課稅 海外所得的最低稅率 應該調高 稅率應該比照最低稅負制 且應與遺產稅連動 其次 大陸查稅問題 依靠大型世界級的會計事務所 這可以簽約 2未繳遺產稅之特別稅---補遺稅 如未繳遺產稅者 應增加稅率 且應使用黃金繳稅 不應該使用價值不穩定的外幣繳稅 且不分海內外 是否為最低稅負 一率加碼稅率 既想要逃稅 又想要當台灣人享受內資的利益 那就得繳稅 否則只能選一個身分 選擇外資身分 那就沒有董監表決權 只能當一個基金 但稅也少不了 或遺產稅與實際資產不符者 應使用特別加值稅率 3最低稅負制 應自200萬起跳 而非目前的600萬起跳 稅率可應修改為兩種 科技類型一種是25% 非技術類型 35% 4外資繳稅 尤其是資本利得稅 例如非生產型資本的股票市場利得稅 必須以黃金繳納 5金股位制度 須繳納黃金作股本擔保 金融業需以100%比例的黃金作為股本 存於第2央行 至於金管會---管理股本黃金才名符其實 以黃金股本為中心 以金股位為中心 建立金融中心 這才有特色 世界各國資金 才會認為台灣這裡是一個需要把資金分一部份過來的後門 以免全球發生法幣危機時 而滿世界都是紙幣經濟 這樣資金就需要一個安全處所 美元目前的危機 就是法幣危機 紙幣印刷量遠超過物資增加量 就會有通膨問題 必須在紙幣制度上 脫離美元準備體制 至少要黃金與外幣雙軌制 世界資金才會認為這台灣 與眾不同 才能夠真正分擔風險 這才會是一個安全的金融體制 這才是王道 這才是真正保本 否則只要不脫離紙幣制度 保本 都是空話[/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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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