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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防溺總動員提出17項防範機制
2012/04/16 10:09:02瀏覽159|回應0|推薦6

中市府防溺總動員提出17項防範機制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天氣漸炎熱,每年夏、秋兩季也是溺水事故發生最頻傳季節,為加強防溺警戒工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6日在新市政舉辦「101水域安全-學生防溺措施分工會議」,由副市長蔡炳坤主持, 101年度市府以「零溺斃」為目標,共提出17項防溺機制,即早積極推動各項宣導工作。

蔡副市長說,101年度市府防溺總動員,以「零溺斃」為目標,共提出17項防溺機制。他表示,其中有7項重點,包括第一、將游泳納入國小4年級以上學生體育正式課程規劃,提升學生游泳知能,並於暑假辦理國小5年級升6年級游泳補救教學;第二、除設有合格救生員、合格設備之游泳池、海水浴場外,「嚴禁」學生從事任何水上活動,包括游泳、戲水等,各校也必須將相關規定列入校規中,以有效防止學生溺水憾事發生,讓防溺從根本做起。

第三、今年「5月」列為水域安全宣導月,6月至9月列為危險水域重點巡邏稽查月份;第四、市府經查有12處危險水域(計21個點),大都已完成警告牌之設置,並公告為危險水域,還在進行尚未完成者,務必於1個月內完成警告牌之設置,5月底前完成危險水域之公告,並請水利局協調水利管理單位儘速完成,以維護民眾安全。第五、區公所、觀光旅遊局、消防局須於易發生溺水事件地點,設置救生圈等簡易救生器材,以供緊急狀況使用。

第六、結合轄區內義警、義消、社區巡守隊及社會團體等民間力量,於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重點時段,加強易發生危險之水域巡邏,嚴防民眾在易發生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不聽勸告者,將可依法處新臺幣5千至2萬5千元罰鍰;第七、協調紅十字會、水上救生教練協會等民間相關團體,支援水域救援工作,遇有溺水事件發生,確依「水域活動意外事件處理參考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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