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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戲水行為守則
2009/06/09 09:12:35瀏覽1100|回應0|推薦14

安全戲水行為守則

1.身心不適時,不宜戲水。

2.結伴從事水上活動,不做獨行俠。

3.從事游泳以外的水上活動,一定要穿上救生衣。

4.下水前先作淋浴。

5.游泳時千萬不要游出有浮筒標示的安全範圍。

6.戲水前及活動中都不可飲酒,也不可以吃東西或嚼口香糖,以免噎住窒息。

7.不明溪流、地形或水深處均不宜跳水。

8.上游山區烏雲密佈、聽到上游隆隆響越來越大、看到溪水變色、水面忽然上升或是有大雷雨,這是山洪暴發前兆,應立即離開不要逗留。

9.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則:「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體,使身體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10.萬一在海邊被大浪或瘋狗浪捲走,請保持與海岸線平行方向游泳,等到脫離了潮水,再朝向岸邊游去。

( 興趣嗜好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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