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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1 18:36:01瀏覽240|回應0|推薦2 | |
關於討論的沸沸揚揚的廢除死刑問題─ 我還是不太懂旁人究竟有什麼權利左右被害人家屬的心情(報紙上寫著有些人要被害人家屬原諒這些害他們失去親人的死刑犯,據說「寬恕」是種美德!) 人權協會說死刑犯享有人權、愛狗協會說動物也有動物權,那善良老百姓的權利呢?為什麼善良老百姓繳了一堆稅卻享受不到生命安全無虞的權利? 健保也是一樣阿!漲漲漲,一個逕的漲漲漲,據說除了神仙以外,健保不可能不漲。但是漲了之後呢?沒錢繳費看病的人就有前繳費看病了嗎?還是掛號費、部份負擔、住院……一些哩哩扣扣的費用有比較便宜?沒有!什麼都沒有。除了荷包瘦到皮包骨之外,一點好處也沒有。 所以結論:善良老百姓沒有人權,因此不管多少人說著同樣的話,還是得「多數服從少數」。多數老百姓服從少數的決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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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