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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比人
2012/06/27 03:50:31瀏覽957|回應13|推薦81

哈比人的玻璃鞋:

台規:21.5號 

美規:4.5

日規:64

 

 

天生與眾不同的平衡感:可穿3吋細跟高跟鞋跑步過街。

但穿平底鞋同楔型鞋一般般:平地上走路都會無故絆跤!

熟識的老闆娘推薦這雙玻璃鞋,放在架上看起來實在不起眼,

又是珠花,又是豹紋鞋面,又是仿編織鞋紋~太勁爆:

「吼,看起來很聳捏!」

 

想到百貨工作時,一場服裝秀中,廠商提供類似鞋款的過往。

走秀時,廠商強烈要求在鞋底貼上封箱膠以確保鞋面與底部的乾淨。

同事薇薇安公主嗤之以鼻,懶得貼膠帶,輕忽走秀可能造成鞋面損失。

果然,一個小時的服裝秀走下來,玻璃鞋底無一倖免的汙損。

處長故意整她,與樓管課長事先串通好,走秀結束後找薇薇安談判,

硬是讓她用七折價格,以活動費用吃下這一批鞋底走髒了的鞋子。

 

順應眾人要求,老大不情願的試穿,照照鏡子,東瞧瞧西看看的,

沒想到穿起來的搭配效果竟是大出意料之外的不錯!

很久沒穿前後皆高的粗跟高跟鞋,沒想像中難走路:

「哇!第一次真正體會什麼叫做哈比人與正常人的視覺差。

 連在桌上拿東西的高度落差都很不一樣!」

老闆娘大笑:「有那麼誇張嗎?」

咧著牙笑說:「下樓給妳瞧瞧!」

才只單腳脫下高跟鞋站地上,當場身高與氣勢就矮了一大截!

眾人譁然:「真的有差耶!」

廢話:哈比人叫假的嗎?

 

當哈比人有好也有壞。

工作上需要爬高爬低施工,有時即使站上鋁梯頂端也還是有施工難度。

百貨閉店時,一人扛著三米鋁梯進場施工,警衛透過監視畫面說:

Maggie,妳知道妳半夜在館內施工很嚇人嗎?

 監視畫面裡頭根本看不到人,光只看到一座三米高的鋁梯,

 橫著在樓層間的手扶梯移動,不知道的人還真的會被妳嚇到!」

腳太小的好處:出入鞋店不買鞋也不會遭到非難的眼神跟臉色。

「小姐,請問您要挑什麼樣的鞋?需要幫您做介紹嗎?」

直接了當問:「請問你們最小的鞋子幾號?」

小姐低頭看看我的腳:「我們成人最小22.5號,您穿幾號鞋?」

「我穿21半!」

「不好意思,那可能要麻煩您到童鞋部買才有尺寸。」

腳太小的壞處:童鞋不是一堆Hello Kitty就是真珠美人魚跟小叮噹!

難不成活到七八十歲還要穿著走路就會一閃一閃發光的童鞋嗎?

吼~難道設計師不知道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著哈比人嗎?

有時買了差半號的鞋子,鞋墊居然要加三層!

穿不到三個月,腳ㄚ子在鞋子裡頭划來划去!

別人穿鞋後腳跟長繭,我卻因為努力用腳掌巴住鞋子,不讓鞋鬆脫,

大拇指下方長期不當施力結繭!

吼,再也不想再穿不合腳的休閒鞋!

決定到體育用品社買鞋卻接收到這樣的訊息!

「噢,這樣啊~請問你們有童鞋的門市在哪?」

只好繼續往下一站邁進。

豔陽下走著,想到小英的故事主題曲歌詞:小英急著要回家,勇敢向前行!

我是熱切想買合腳鞋,耐住高溫烈焰,勇敢向前行!

終於,看到童鞋!一大面牆壁的童鞋!世界各大品牌的童鞋!

眼睛快速瀏覽一次,百分之九十的童鞋款式都好乖喔!

眼睛被一道彩虹吸住,實在太吸睛,

雖然眼光已經移到別處,一顆心卻懸空停在彩虹前面:

「請問這有我的尺寸嗎?」

小姐熱心下樓拿了兒童4號鞋給我。

趁空檔,把腳放到兒童鞋區的尺寸圖表裡:不錯,還有最大尺寸的20CM

正陶醉著,試穿之後發現:還是太大!居然還不能穿上童鞋最大號!

呵呵,沒關係,買到合腳鞋最重要!只好再小一號試穿!

看著鏡子裡的彩虹鞋,傻里傻氣的開心的笑了:

終於可以買到合腳卻不那麼稚嫩童氣的休閒運動鞋!

終於可以穿著彩虹鞋陪我爬山涉水返鄉日!

 

親愛的朋友,七日長假暫別,彩虹作陪。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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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agir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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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我一腳
2012/06/27 08:13
以前在台灣, 兜嘜要訂做鞋子 才合腳
自從來到米國以後
竟然有鞋子太小穿不進去的4號鞋
哇哈哈!
韶關(maggiewu600) 於 2012-07-04 20:56 回覆:

台灣的鞋子雖然可以訂做,但每次做出來的腳版不盡相同,

氣人的是腳型關係,前寬厚窄,穿的進去的鞋子卻不跟腳跟,

大跨步走在街上,鞋子一樣掉...無奈

好糗...尷尬


莫莉﹝忘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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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行了嗎?
2012/06/27 07:57
彩虹鞋也頂好看的,不穿高跟鞋的我,還是平底可以飛快,還不到哈比人的地步。記得有同事較矮,他孩子小時曾問她"妳是朱盧素不素?"氣煞她了!
書寫四季風雲 輕夢掠過流浪的軌跡 相聚與別離都是恆長的定律
韶關(maggiewu600) 於 2012-07-04 20:54 回覆:

哈~這小孩,該打屁股!

穿高跟的鞋子倒不是因為個頭小,我的平衡感不同於常人,

平底鞋反而容易絆倒,所以,只能穿有跟的鞋子。尷尬


雲大少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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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2012/06/27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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