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輔導長日誌(十六)【激烈交鋒,勝負分曉】
2018/09/16 12:17:55瀏覽210|回應0|推薦0

 

「學長:我有事情要跟您報告!」

「他媽的,你想要跟我說什麼屁話?不要浪費我的睡覺時間,你馬上給我滾!」

「報告連長:我覺得有幾件事情應該您知道,不管您願不願意聽,我都會大聲地說給您聽,您給我打起精神來聽清楚!」

「我要請您做到以下三件事:第一,希望您能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對待弟兄們,不要再叫他們『人渣』、『垃圾』等字眼;第二,在弟兄們有優異表現時,請給予他們合理的獎勵;第三,人的體力是有極限的,部隊的任務真的很多,上級每隔幾天就會丟一大堆工作下來,希望連長能跟他們站在一起,除了設法減輕他們負擔外,也請您多多以正面鼓勵的方式,提振官兵們的士氣。」

「姓張的,你說夠了沒,你看看自己的階級,我是上尉連長,你只是個是少尉輔導長,在講求『階級服從』的部隊裡,你敢越級跟我頂撞,單單這一點我就可以辦你,你還敢站在這裡對我說教?你頭殼壞掉了嗎?」

「快滾出我的房間!趁我還沒有真正發火之前!」

「不,我還沒講完之前,我不會離開,請您見諒!」

「報告連長:以上三點若是您無法答應,那我可能就會法辦您!」

「什麼罪名?」

「您在演習期間擅離職守,演習視同作戰,您說您的刑責重不重呢?」

「你有什麼證據?你憑什麼這樣指控我?」連長大聲咆哮著,

我打開了我的筆記本,開始逐條唸出連長在演習期間曾經出沒的地方:「某月12日,您應該在屏東潮州測試裝備,可是您卻在台中賭場逗留一整夜,總共賠了3萬多元;同月13日,您繼續北上到桃園,在某一知名KTV歡唱一整天,共消費12000多元;同月18日您回台北帶女友一家人外出吃飯,地點是忠孝東路的某餐廳,消費金額是18000元;隨後您偕同女友到花東三天兩夜,投宿在知名的溫泉大飯店和五星級旅館,吃好住好,又花費了3萬多元;另外,您還買了高價洋酒數瓶,贈送給女友父親和部隊長官,消費金額也是3萬多元;還有,……,擅離職守次數共計12次,總共花費近20萬元,報告完畢。」

「這些都是抹黑、惡意中傷,不實指控!」

「那麼我想請教連長一個問題:『請問有人可以為您作證嗎?』」

「當然有啊!我的駕駛兵小陳就可以為我作證,演習期間他都跟我東奔西跑,到處奔波,他絕對可以幫我作證。」

「您確定嗎?您是否還有其人可以幫忙作證?」

「我們支援漢光演習,我們架設相關器材需要跑遍南台灣六個縣市,除了駕駛兵以外,沒有更好的人證。」

「好的,既然您如此堅持,那我直接跟您說以上這些有關您的行程,都是由您的駕駛兵小陳主動提供,上述您所有的花費都是由小陳為您買單,這些是信用卡簽單、收據和發票。對了,您請小陳用相機幫您拍下許多與女友的出遊照片,他也加洗了一份,上頭都有註明拍攝時間唷!」

「當然,您如果願意答應我剛剛提出的三項條件,我會把這件事情壓下,倘若您不同意,明天一早,我立即循政三監察體系呈報相關罪證,您就做個決定吧!我很累了,給您10秒鐘考慮。」

事已至此,連長只得點頭同意,畢竟罪證確鑿,他別無選擇。

勝負已分,我大獲全勝,轉身開門踏出連長室時,這才發現中山室燈火通明,全連六十幾位弟兄通通沒睡,在外頭屏氣凝神地聽著我和連長的對話。等到我高舉拳頭表示勝利的動作後,全體官兵欣喜若狂,彼此相擁而泣,感覺上大家的心又再度緊密結合在一起,那夜沒有多少人睡得著,連長是忐忑不安,而其他人則是高興到無法入睡,寢室裡仍不時地傳出弟兄們的低語聲,而疲憊不堪的我,早已不敵睡魔,沉沉睡去,那夜我睡得很甜。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3367722&aid=115987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