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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 08:27:45瀏覽274|回應0|推薦0 | |
又搬家了。第二次搬家。第三個住家。 我是一個無殼蝸牛,待在一個地方時間的長短,取決於住的品質,來臺南之後曾住過兩個地方: 第一個是與舞小姐(下午五點至七點之間上班,早上五點下班)為鄰,因我與樓上(沒上班,就約人來打麻將)及樓下(一對小情侶,女的在舞廳上班,兩人常吵架,摔酒瓶,紮盤子,有次拿刀互砍,鏗鏗鏘鏘,聽得一清二楚,真是人不可貌像──武功高強,沒人受傷)作息不同,加上生活習慣或方式不同,以致於晚上無法好好休息,更無法維持基本的睡眠品質,只好違約搬家(被罰了一個月的房租)。 第二個是樓上的女士,不僅在室內穿有跟的鞋子,而且常常一回家,在室內總要連續走一、二個小時,若遇到下雨天,無法外出運動,更是連續走三、四個小時(真想在地上劃個圈圈詛咒她),我都快瘋了。還有這位女士的澆花方式也令人無法接受,她說,澆花一定要用水管,花盆裡的水才夠,且花盆下不須放接水盤(她家的前陽台地上的花盆都有接水盤),以致我家後陽台每天都會下大雨,由於每天大量的水,加上南部的艷陽,遮雨蓬已經裂掉了,衣服從乾的曬成濕的,跟她協調,她說,不關她的事,是樓上造成的(她是頂樓,有可能是頂樓之上的鬼造成的)。再者,是旁邊的籃球場(規定晚上活動時間到十點),有幾個青少年常常從晚上十一點多打到凌晨一、二點,打給警察,剛開始接電話的警察態度很差(可能我繳的稅比較少,所以他的薪水也領得比較少,又要排夜班,感覺自己的付出與領的薪水不成正比),後來警察局實施電話禮貌制度(報案隔天,有人打來問你,昨天報案時,接電話的人是否禮貌,處理的速度是否滿意之類的問題),忽然變得好有禮貌,害我以為打錯電話了。每次打電話之後,才能換來幾天的安寧,想想算了,還是搬家吧(這樣的住家環境,太累了)! 之前回臺南後,曾與大學老師(老家在北部)聚餐,我說了一些回來的見聞,老師說,剛到臺南教書時,住在學校提供的宿舍,房租不便宜,所以,利用課餘勤找房子,當時也是用臺北的經驗,找到現在的房子,靠公園,仲介說,在臺北臨公園的房子生活品質比較優。結果,住進去之後,才知道南北不一樣,晚上打球吵死了(鬼吼鬼叫的,可能真的看到鬼吧!),早上五點是土風舞曲子叫你起床,該怎麼辦!沒辦法。 成長過程中,曾在臺南求學十年(從國中到大學,也就是說,22歲時,我一半的歲月在臺南度過),這裡猶如我的第二故鄉,離開十五年後,再度回到這裡當公務員,對於臺南的發展、建設及未來,我充滿期待,也充滿想像,希望這個文化古都不僅環境更好,生活品質也更優。就像上述的籃球場,警察在防制飆車族方面,成效卓著,如果能在巡邏過程中,順便下車關心晚上十一點之後還在外面的青少年,該回家了,我想不僅能讓臺南市民擁有安全的居住環境,更能提高生活品質。 總之,一步一步來,我相信,我們做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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