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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8 07:00:38瀏覽5624|回應40|推薦278 | ||||||
大三的時候,在校外住宿。 一位永靖來的室友,非常用功,天天到圖書館K書,非到三更半夜,絕不回家。 一天夜裡,他回來,進了寢室,就嘆了一口氣:「真倒霉!」 「怎麼啦?」 「車子被偷了!」 那年代,一輛腳踏車,是一筆不小的財產。 他的痛心和憤怒,可以想見。 「那你怎麼回來的?」從校區徒步回家,至少要一個小時。 「我騎了竊賊的車回來,他的車沒我的好,有夠綏!」 心想:我這位老兄,神通廣大,居然還能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當場報復,不吃眼前虧。 「你怎麼找得到他的車子?」 「我在圖書館等到人去樓空,這是唯一沒人騎走的車子,當然是歹徒留下的。」 「當然」兩字,把我震得搖搖欲墬,這是哪門子的邏輯啊? 他堅持他騎走的是歹徒的車,所以理直氣壯。 我說:「不一定!」 他說:「他先騎走我的車,想明天再來牽他的車。」 第一次真正了解「想當然耳」這句成語的意涵。 為了他騎回來的車子是不是小偷的,我們辯論了一個晚上,不分勝負。 第三天,他在系館正好要騎車回家,被警察和苦主埋伏,逮個正著,並以偷車罪行,請到派出所做筆錄。。。。。 想當然耳,雖無犯意,卻犯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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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