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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7 10:39:44瀏覽132|回應0|推薦0 | |
由於當時經濟景氣生意很好,一個月的業績總是可到達六,七十萬, 就算買一間店面要付貸款,月繳8萬也是沒問題的。 於是我老公被說動了,由油商牽線,在當時房價是最高的時候, 我們把身上所有的現金拿出來付頭期款,買下位於光華路後面, 大樓一二樓1400萬的房子。雖是如此,但是因為我們買的是預售屋, 必須等到86年才能交屋,我們跟師兄商量,是否可以等到交屋再分開經營, 師兄同意可是他太太反對,原因是這樣會被我們賺更多的錢走, 逼著我們要在一個月期限內搬家,我們只好另外先找一個地方搬,-----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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