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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5 10:52:27瀏覽474|回應0|推薦6 | |
如果有神的力量,以及神要做的事情,就只能持續地相信,然後祈求神的幫忙。 話說,在空閒的時間,並不是無事可做的,原來在家和在外,都一定要有目標,這個目標無論是誕生一篇文章,或是在外清理區域,只不過一個是自我的實踐,而另一個是賺錢的實踐。 賺錢的實踐在於有用心做好這件事情,獲得了這份報償。 自我的實踐在於自己訂下了甚麼樣的目標,然後去執行。 只是對我來說,實踐不易的是生活作息的晚睡晚起,要變成早睡早起,突然的晚睡晚起就讓我良心不安,外加有所虧欠,其實虧欠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 如果是因為都是自己的元素,那別人的頌讚或是批評,其實也是他們不同的想法,主耶穌好像說過若被這個世界恨惡,倒要歡喜高興,雖然不知道自己做得來做不來,但要發生的就會發生,是阿。 讀到了短文靈修提到,我不能干預神旨,介入別人的生命中,我們人何嘗不會因自己的私心干預呢? 但是我是尊重的,能不干預就不要干預,想想也是自討苦吃而已。 因此,該收手不就要收手嗎。 也是對我來說的,也只能服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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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