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穗芬條款」
罰後座未繫安全帶
最快月底三讀
行駛道路未繫 罰駕駛1500元 高速路罰3000~6000元
「孫穗芬條款」朝野有共識 盡快通過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羅印冲、鄭宏斌/台北報導】 2011.03.11 汽車後座乘客,未來一定要繫安全帶。
國父孫女孫穗芬車禍往生,家屬向馬英九總統建議,應立法強制規定後座乘客繫安全帶;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孫穗芬條款」,強制後座乘客繫安全帶,違者最重將罰六千元罰鍰。
新修正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後座乘客比照駕駛人、前座乖客,須繫安全帶,行駛道路時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將罰駕駛人一千五百元罰鍰,行駛高速快速道路,則將重罰三千至六千元罰鍰。
至於安全帶的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因特殊事實如兒童、孕婦、醫療特殊情形、或計程車搭載兒童等事項,交通部將再另行訂定和宣導。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二○○六年、二○○七年車禍事故中,未繫安全帶致死率分別為百分之四點一一、百分之三點四四,致死率是有繫安全帶的三點六倍;國際學術急救醫學期刊研究美國死亡車禍案例也發現,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的死亡率,是有繫者的二點七一倍。
交通部指出,許多先進國家都強制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且先由規範小型車駕駛人及前座乘客開始,再擴展到後座乘客,現在包括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香港、日本、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國家,均已立法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
對此朝野立委多持肯定態度。國民黨團強調,道路安全攸關人民福祉,「將視為重大民生法案」,並盡速通過審查,希望這個月底完成三讀。國民黨立委朱鳳芝表示,新法上路後,民眾一定會感到不便,但就像強制機車騎士戴安全帽一樣,等習慣養成後,就沒有問題。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高志鵬昨天指出,過去綠營執政時,就曾提出相同的修正草案,民進黨前立委陳朝龍也曾為修法奔走,可惜最後沒有通過;修法有利民生與交通安全,黨團將支持盡速通過,「這會期通過機率很大」。
上文↑《罰後座未繫安全帶 最快月底三讀》源自【20110311fri.聯合報a8話題】
交通部:
計程車乘客不繫 罰司機
【聯合報╱記者蔡惠萍、陳金章/台北報導】 2011.03.11安全帶已被列為車輛標準安全配備,但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前出廠的小客車及二○○八年一月一日前出廠的客貨兩用車,並不在強制安裝之列。
交通部說,安全帶配備不是「想裝就有」,草案中也有排除條款,上述年限前出廠的小車若原廠無後座安全帶配備,則可「免予適用」。
不過,民眾搭計程車時,萬一沒繫安全帶被警方開單取締,罰駕駛還是乘客?交通部則說,沒有繫安全帶基本上都是處罰駕駛人。
對於兒童部分,先前外界曾質疑,兒童繫安全帶可能因為身高太矮反而有窒息的危險,也成為先前修法功虧一簣的關鍵。
目前四歲以下且十八公斤以下兒童規定須乘坐兒童安全座椅,至於四歲以上、十二歲以下兒童,草案中也規定,應搭配使用輔助座椅(增高型座墊),但若體型可正常繫安全帶者,則無須加裝輔助座墊。
交通部說,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後,新增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規定後,會先有一段宣導期,不會立即開罰;成人部分,預計會有三個月的勸導期;兒童部分,最長規畫一年的宣導期後,才會依法開罰。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黃勢清認為,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這項新規定仍有不少困難。
例如固定測速照相機是從前面照相,能夠拍攝正、副駕駛座是否繫安全帶,卻無法拍到後座乘客是否繫安全帶;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因為是高速行駛,攔檢可能造成危險。
上文↑《交通部:計程車乘客不繫 罰司機》源自【20110311fri.聯合報a8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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