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乏熱心助人、嫉惡如仇的優秀員警 ;然而世事通常如此,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對於「軍、警、公、教」此種身份特殊的公務人員,更應該以高度的道德水準來要求其個人操守;否則天下蒼生豈有福祉可言?
若只會讀書考試就可以取得公務人員的資格,卻寡廉鮮恥、喪德敗行,咱們如何放心讓他們來保家衛國、維護治安、處理政務、教化人心呢?一個無法將心比心 、愛民如子的人,有啥資格繼續執行公務?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網路言論僅供參考。﹚
《警專挑幼齒白嫖 用過即抓》
【20090918記者余瑞仁、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縣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前所長姜宇帆。(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 抓少女賣淫,桃園縣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前所長姜宇帆竟親自充當「釣客 」,還與線民張晉傑勾結,趁機猥褻 、性侵對方,「白嫖」後再率警逮人 ,吃人夠夠,檢方昨天依與未成年男女猥褻、性交等罪嫌,將二人起訴,請法官從重量刑。
40歲的姜宇帆(原名姜國驤),案發後已被改調非主管職務,昨天獲悉被起訴後喊冤,指是少女挾怨誣告,將在法庭證明清白。
警被訴:指少女挾怨誣告
檢方起訴指出,姜宇帆擔任所長時,透過張晉傑(33歲)協助取締少女援交案,去年 4月14日透過詹松興,得知未滿16歲的A少女可以性交易。姜宇帆把A女帶往新屋鄉豪登堡旅館,涉嫌與少女共洗鴛鴦浴、上床赤裸相擁,才由在外埋伏警員衝入取締。
同月25日,又透過張晉傑,約出 B少女帶往大溪鎮人客汽車旅館3P得逞後才表明身分抓人。
去年5月15日,張晉傑又涉嫌猥褻17歲C少女,姜宇帆隨後率員取締。全案因 C少女向陪偵社工員透露才曝光。
上文↑《警專挑幼齒白嫖 用過即抓》源自【20090918自由時報】
《警官辦案變辦事 援交妹控白嫖》
【20090918聯合報╱記者葉英豪、楊德宜/桃園縣報導】
前桃園縣警局楊梅警分局永安派出所長姜宇帆偵辦網路援交案,涉嫌假辦案之名行「白嫖」之實,約援交妹到賓館,真槍實彈「上陣」後才亮出警察身分;援交妹不甘被白嫖,向社工揭發惡行。
桃園地檢署昨天將姜宇帆及線民張晉傑、詹松興三人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檢察官在起訴書指出,姜宇帆身為派出所所長,有責任捍衛兒童及少年免淪為性交易工具,卻本末倒置,藉機褻瀆少女,破壞少女對警務人員忠勤職務信賴,惡行匪淺。
姜宇帆現任楊梅警分局巡官,獲悉起訴,他近乎崩潰地嘶吼:「我就沒有幹啊,我拚績效,卻說我性侵人家。 」還說遭援交女挾怨報復,但檢方不採信,覺得很冤枉 。
姜宇帆原名姜國驤,性侵案爆發後改名,但新名字未幫他帶來好運,仍遭起訴。
檢方調查,姜宇帆(四十歲)去年四月偵辦少女網路援交案,透過連襟兼線民張晉傑(卅三歲)與張的好友詹松興(卅二歲)幫忙,詹上網路聊天室認識十七歲高中輟學少女「小青」,約往平鎮某汽車旅館性交易。
詹表示張晉傑也想找援交妹,小青找國二少女「小嵐」 ,約在桃園火車站碰面;姜宇帆將人載往新屋某汽車旅館。小嵐指稱,進房後姜和她脫衣沐浴,沐浴後發生性關係,員警衝進門拍照將她帶走。
四月廿五日,張晉傑和姜宇帆約小青到大溪某汽車賓館 ,姜宇帆和小青泡澡並發生性關係;張晉傑知道她會被逮,要求口交和性交,姜再和小青親吻撫摸後,亮出證件將她逮捕。
五月十五日張晉傑佯裝嫖客,約另一援交妹到平鎮某汽車賓館性交易,再由姜宇帆帶員警逮捕。
被害少女向社工揭發張晉傑假借警方調查性交易案,對她白嫖。社工發現少女和小青與小嵐所述情節相同,透過社會處向縣警局舉發,揭發整起事件。
上文↑《警官辦案變辦事 援交妹控白嫖》源自【2009/09/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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