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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5/01 22:56:51瀏覽174|回應0|推薦2 | |
總統府於4月20日公布第一部《國家人權報告書》,馬總統表示,這是中華民國根據1966年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內容與體例,所發表的第一份國家人權報告,並稱這是台灣人權保障與國際社會接軌的第一步,且未來每一年都要發表人權報告。 對此,由數十個NGO所組成的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指出,依《兩公約》規定,前揭人權報告不僅在時程上晚了兩年,且報告內容對於諸多侵害人權之作為明顯避重就輕,幾可稱之為「官樣文章,紙上人權」,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預計於今年5月間,公布由各團體共同撰寫的影子報告。 基本上,政府主動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固然象徵保障吾國人權之決心,惟檢視相關法制與行政措施,就教育體系而言確有諸多檢討空間,茲從教師勞動基本權與學生教育權利進行討論。 教師勞動基本權仍遭不當管制 關於結社自由與勞動基本權之保障,《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2條、《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8條均有明文,茲將重要精神條列如下: 一、人人有權組織工會和參加他所選擇的工會,以促進和保護他的經濟和社會利益;這個權利只受有關工會的規章的限制。對這一權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除法律所規定及在民主社會中為了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為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 二、工會有權自由地進行工作,不受除法律所規定及在民主社會中為了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為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 三、有權罷工,但應按照各個國家的法律行使此項權利。 四、不應禁止對軍隊或警察或國家行政機關成員的行使這些權利,加以合法的限制。 目前《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等勞動三法雖已陸續完成修正,並解除教師工會禁令,惟在無正當理由下,我國公、私立學校教師除了被不當限制工會組織形式外,在團體協商與罷工權部分,教師之工會亦遭致不法侵害,明顯是官方對教師工會惡意的歧視與壓制。 再次重申,教師之勞動基本權應與一般勞工受同等保障,教師工會組織之類型與其他勞工之工會組織並無不同,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有違《兩公約》意旨,《工會法》不應單獨限制教師不得組織企業工會,以符勞動人權價值及先進國家公共部門勞資關係發展趨勢,為保障各業勞動者組織工會之基本權利,應刪除《工會法》第6條第1項後段文字,若短期內無法開放教師組織企業工會,則教師組織之職業工會與產業工會,至少應比照一般企業工會享有代扣會費,並保障其會務人員會務公假時數,以維持工會合理運作。準此,目前《工會法》第28條、第36條、第46條均應同步修正。 進一步言,勞動三權三位一體,俱為強化集體勞動關係之關鍵,《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明定之「教師工會之團體協約須經主管機關核可」、「禁止教師工會罷工」等,顯然有違《兩公約》保障勞動基本權之精神,此一立法疏漏,並已實質影響台灣教師工會組織發展,未來《團體協約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均應進一步解除不當管制,以符《兩公約》精神。 教育權利猶待積極保障 關於教育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3條、第14條之重要意涵如下: 一、人人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應鼓勵人的個性和尊嚴的充分發展,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並應使所有的人能有效地參加自由社會,促進各民族之間和各種族、人種或宗教團體之間的了解,容忍和友誼,和促進聯合國維護和平的各項活動。 二、為實現此一權利,各締約國應致力: (一)初等教育應屬義務性質並一律免費。 (二)各種形式的中等教育,包括中等技術和職業教育,應以一切適當方法,普遍設立,並對一切人開放,特別要逐漸做到免費。 (三)高等教育應根據成績,以一切適當方法,對一切人平等開放,特別要逐漸做到免費。 依此一精神,現階段我國各級學校教育仍有不少問題,茲提出以下建議: 一、國民教育應落實免費政策:國民中、小教育屬義務教育性質,具有強制、普遍、免費之特質,義務教育免費不僅於我國《憲法》明定,亦載明於《世界人權宣言》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我國雖未收取國民教育「學費」,但各主管機關卻另訂名目不一的「雜費」、「代辦費」、「代收費」等費用,此在教師組織倡議檢討,監察院對教育部提出糾正後,各項收費雖有若干程度之減免,惟仍未達完全免費程度,建議政府擬定明確時程,儘速完成免費國民教育目標,以符兩公約意旨。 二、中等教育應適性發展:中等教育除應逐步朝免費方向規劃外,政府亦有義務提供適性、多元的中等教育學程與教育制度,以充分保障學生之基本權利,基此,刻正研議中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尤應體現《兩公約》揭櫫之教育權利。 三、高等教育應回歸公共化:有關高等教育之定位,向來有市場化與公共化的路線論辯,近年來,國內亦有高教應朝市場化方向發展,以及調漲學費的主張,然而,基於教育的公共性,《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明確指出「應以一切適當方法逐漸做到高教免費」,值得作為規畫未來台灣高教定位與發展策略的借鏡。(20120425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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