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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明終於被搞死,真是賀喜台灣!
2010/01/20 12:35:42瀏覽2964|回應19|推薦27


  輿論殺人又添一例,實在是沒啥可以稀奇的,反正名嘴為了混口飯吃可以胡言亂語,大伙兒聽了爽在心裡就一切OK的啦!問題不大,真的不大。

  陳聰明終於遞出辭呈,我建議馬英九要任命新的總檢察長應該破格任用下例人士:陳揮文(案子隨便問一下就可以得到答案,沒人敢不回答,這是他最厲害的地方,只要問就一定會說實話──有這麼難嘛!)、邱毅(爆料天王級的超級巨星,嫌疑堅不吐實那很容易解決的,連祖宗八代上過幾次窰子全部公佈,看你們這些王八蛋怎麼過日子)、胡忠信(這是第一人選,嫌疑人只要給他上一堂至理名言,開導開導一切沒問題,一個感動人心的最佳方式,唯一的麻煩要多建幾間告解室和悔過室,否則不夠用就窘了)、楊憲宏(這也不錯,堅不吐實的話,楊醫生就請嫌疑人上一下枱子,幫他整治整治一下牙齒,順便唸一段李登輝傳+呂秀蓮回憶錄,保證一兼二顧,啥事都好談的很)……我有漏了誰嗎?眾家兄弟姐妹們提點一下!

  說實在我也不喜歡陳聰明,長的一點都不稱頭,實在是OOXX的,可是不能因為沒證據就逼著人家下台,然後呢?大伙兩手一攤就一切沒事了嗎?真是昏倒!

  陳聰明的不斷被攻擊,只證明一件事,台灣不相信制度,但是篤信謠言,要不然當年謝長廷可以用「推論說」面對所有的質疑,葉菊蘭可以用「拖夢說」堵住所有人的嘴巴,有論證就是推論說,沒論證就拖夢說,請問是非公義呢?丟進垃圾桶裡吧!

  陳聰明的行為是否逾越應有的份際?能力夠不夠?是這一年多來風風雨的重點嗎?一點都不是,只因為他是檢察總長,才會被如此修理。如今陳聰明的辭職,對於陳聰明而言是個解脫,對台灣的司法界而已,可能是另一個災難的開始,檢察總長這個位置被立委和名嘴搞成個「火爐」,誰往上坐,誰就準備慷慨赴義,不信大伙等著瞧!

  把陳聰明利用輿論和不當的手段弄下來,對台灣絕對沒有好處,反而任其做完任期對台灣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我們可以不喜歡陳聰明,可以厭惡陳聰明,但是我們不可以沒有來由的把他搞下來,整個台灣社會置法律於何處?陳聰明如果做完任期,一來建立法律觀念,人坐上位置不可以因個人看法毀人信譽,法律及公民都必須共同維護這個制度,他總有下台的一天,什麼事情沒做好,如同陳水扁一樣帳一條一條的算,急什麼呢?如今陳聰明藉機下台才是真聰明,反正一切與他無關,整個社會學會什麼?沒有證據的亂指控,同樣可以殺人於無形,至於手握輿論利刃的傢伙會清醒嗎?不會的,只會更加狂妄自得;二來可以建立總統任命權的權威,胡亂任命那麼總統和總檢察長甚至政黨全部綁在一起,要胡搞沒關係,時間到大伙算算總帳。

  如今呢?一切都是白談,陳聰明的辭職只會造就名嘴和立委的氣熖,對於整個社會一點助益都沒有,唉!台灣的民主學習之路還長著呢!一堆蛋頭名嘴,加上一群口無遮攔的立委,除了打架鬧事和血口噴人之外,還能做什麼正事!

  那個沒有什麼功能的監察院,還是別開張算了,至少可以省點銀兩,大伙少揹點債。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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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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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顆老鼠屎法官檢察官可以壞掉一鍋粥
2010/01/22 16:51

版主:

陳聰明說謊和司法威信、政府形象有什麼必然關係,根本就是亂寫一通。

=====

一個言詞反覆的法官(有沒有見過吳俊立)或檢察官不會讓人相信他們的判決或起訴,尤其是大部分民眾已經相信台灣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時候。

當你已有成見時,一個注射疫苗致死的例子可以抵過十萬個成功的例子。  同樣的,一顆老鼠屎法官檢察官可以壞掉一鍋粥。

那麼你可以想想看一個說去汽車賓館只是上廁所的司法院副院長和一個說謊的檢察總長會給民眾甚麼印象。

其實我們不必在此討論。  黃芳彥已經跑到美國消遙,陳聰明也辭職了。  下一個檢察總長或特偵組檢察官仍然可以去朋友家吃飯聊天,出來時手上多了一個牛皮紙袋,然後被問到時說這是我的私生活不關你的事。

老譚(loster) 於 2010-01-22 17:04 回覆:
你願意相信謠言我也沒有辦法,總不能把你抓起來跟陳聰明關在一起,以示懲戒。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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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通過對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陳聰明之彈劾案
2010/01/22 15:32

http://www.cy.gov.tw/message_1.asp?msg_id=2825

本彈劾案係由監察委員李復甸及錢林慧君提出,彈劾理由為陳聰明檢察總長身為全國最高檢察首長未能依法守分,敬慎自持。於陳水扁總統涉貪案調查及其配偶吳淑珍被起訴之時,毫不避嫌出入陳前總統親密友人黃芳彥之私宅聚會;於立法院答詢與建商共餐乙事,言辭反覆;甚且親至已具證人身分之蔡姓建商辦公處所會面;均未誠實面對各界質疑,嚴重影響司法威信及政府形象;又對於黃芳彥出境,亦未能機先防範。廢弛職務,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彈劾。

老譚(loster) 於 2010-01-22 16:05 回覆:
這些彈劾真的非常的不適合,所以我才說監察院關掉算了,因為公私不分的監察院是用來陷害人的嗎?
陳聰明說謊和司法威信、政府形象有什麼必然關係,根本就是亂寫一通。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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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陳聰明不該說謊
2010/01/22 15:28

版主:

陳聰明是不是清白要用證據佐證,我提出時間點的原因是陳聰明那時愛怎麼跟黃芳彥喝春酒都行,因為黃芳彥那時並未涉案,直至今日仍然沒有任何的證據指向黃芳彥涉了什麼案,因此把陳聰明逼下台就是不對,我說過我也很討厭陳聰明,可是和他逼下台是兩碼子事。(建議你去看一下露茜佛爾的部落格,扁案她全程旁聽,她也指出其實審案過程中根本沒觸及黃芳彥的部份,所以謠言多過事實太多了。)
就私生活領域的欺暪有什麼刑責,問題是為什麼我們干預人家的私生活,除非私領域犯法或濫用職權,否則天皇老子都不能干預不是嗎!

======

我再說一次,陳聰明被逼下台不是因為他和黃芳彥見面喝酒,而是因為他對這件事事後調查說詞反覆甚至說謊。  因此見面時黃芳彥是否涉案不重要,扁案審判有沒有證據指向黃芳彥涉案也不重要。

重點是陳聰明不該說謊。

如果陳聰明明白說,"沒錯,那天我和黃芳彥見了面吃了飯,那時他還沒涉案。"  那麼陳聰明是條漢子,這句話無人能辨駁。   要用這個理由彈劾他要他下台,我也不認同。

如果陳聰明說,"我不確定,記不清楚了。"   每個民眾都可以問,你做到檢察總長這麼大的官,哪一天見了誰沒有紀錄嗎?   陳回答我真的記不得了,我也沒有紀錄。  大家都可以在心裏暗罵你這傢伙一痞天下無難事,但也沒有更好理由。

可是如果陳聰明說,"沒有,我那天沒有和黃芳彥碰面",還把這個答案放在調查報告裏。  後來有新人證事證出現,又改口說我其實那天有和他碰面,這種謊話要誰信?

老譚(loster) 於 2010-01-22 16:02 回覆:
我前面也說了,我也覺得陳聰明說謊,但不到下台,因為他說謊的內容與公權力無關,是私領域的事,我們憑什麼過問人家私領域的事,我們又不是道德重整委員會在審案子。

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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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依舊沒變,某些獨立機關依其職責行使公權力,不得設有退場機制,以避免其獨立性遭受到損害。
2010/01/22 11:32

不惜任何代價?  

你顯然認為自己是對的。 那麼,請問一下,你這輩子錯過了嗎?


成語言簡意賅,是千陲百鍊的人生精義。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老譚(loster) 於 2010-01-22 16:00 回覆:
有啊!常做錯事,我從不避諱自己的愚蠢。

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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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舊認為某些獨立機構必須沒有退場機制?
2010/01/22 11:00

我也希望政府有效率,就像我希望從此没有戰爭一樣。   這兩個願望都永遠不會實現。

因為,這兩個問題的主要構成因素是–「」。

當你在心疼佈署五千名警察以免示威失控的相關花費與社會成本時,你想民進黨在乎嗎?  台獨份子又在乎戰爭嗎?  他們才不想戰死呢,最好是流美國人的血替他們擦屁股來獨立。

誰都知道「一樣米養百樣人」和「知人知面不知心」等諺語。獨立機構必須沒有退場機制? 獨立機構是由誰擔任?  「」,可能是馬英九之類,也可能是陳水扁之類。因為「人」的關係,獨立機構的功效最後相差十萬八千里,

一部沒有刹車的八十噸重型坦克,和一輛開不快又有新刹車的老爺車在西門町橫衝直撞,傷亡人數會有什麼差異?  那一部車可以安然扺達目的地?  你要快? 還是要安全?

凡事都有成本,控制內的損耗是國家的合理營運成本,沒有監督制衡的失控政府的成本無從估計。  假如陳水扁能自己立法當終身總統,你想他不會嗎?


成語言簡意賅,是千陲百鍊的人生精義。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老譚(loster) 於 2010-01-22 11:19 回覆:
我的看法依舊沒變,某些獨立機關依其職責行使公權力,不得設有退場機制,以避免其獨立性遭受到損害。

right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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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二字爾
2010/01/22 07:08

邱毅,李濤之徒無証據的中傷,影射,指控,擴大對社會的傷害,固然可惡﹔ 然而以他的身份,不管他的初衷是什麼, 陳聰明的致命傷有二:

一.  他沒有規避瓜田李下之嫌, 黃芳彥是扁家的特殊好友, 經常為扁家代言, 他也是陳幸妤的乾爹, 他與吳淑貞有說不清的 SOGO 禮券關係,以一般人的常理判斷, 黃芳彥並不是如老譚兄所說的那麼清白。  身為檢察總長, 他應有智慧知道避嫌, 他不但沒有避嫌, 還與法務步長一起赴宴,於情於理說不過去﹔ 

二.  而後又在眾目睽睽下撒謊, 而且是一而再, 誠信何在?  他的第一反應總是撒謊否認,利用法物部內部調查來作盾牌, 為他私人行為浪費公家資源, 等到紙包不住火了, 才來道歉。  很顯然, 撒謊是常事, 只是這兩次他傲慢地低估了情勢。
 
就算他沒做任何不法之事, 也是百口莫辯, 越描越黑, 讓邱毅, 李濤之徒有機會把事件擴大成民粹運動, 以致於無法取信於人民,連國民黨敗選都賴到他頭上(可笑!)。  司法與政治人物, 無法取信於人民的下場就是下台, 因為他已無法有效地履行職責, 事實也証明如此。  像A扁那樣死皮賴臉的少見。

假如他早自己請辭, 還可為警察總長之職銜保持榮譽, 遺憾的是拖到監院的難產彈劾, 難看, 讓人為以後的檢察總長制度膽顫心驚。

老譚(loster) 於 2010-01-22 11:15 回覆:
我很清楚的表明自己討厭陳聰明,至於他清白與否,沒有證據實在沒得說項,因為我寫文章向來不亂扣帽子,習慣如此沒有好壞之意。
黃芳彥是否清白我也不知道,但是謠言太多了,多到沒辦法辯識,老眼昏花看不出所以然。
其實王清峰和陳聰明之間的過招證明一件事,就是總長可以不買法務部長的帳,此例已開,你覺得是好是壞呢?
慢慢思量吧!這事影響非同小可,只是你我看法南轅北轍,這樣子溝通溝通也不錯!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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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為甚麼陳聰明要隱瞞這件事
2010/01/22 00:56

版主:

我們先把時間弄清楚,2007.2.26時黃芳彥究竟何案在身,為何陳聰明不可以去他家,當時陳水扁是總統還是階下囚,什麼事都沒偵查也沒執行,我們憑什麼去質疑這場聚會。

======

一個人去了瓜田,蹲了下去,出來以後告訴別人他沒去過瓜田,被人拿出照片後才說現在想起來好像去過。

這就是應該有的質疑。   問題不是在陳聰明不可以去黃芳彥家,問題是為甚麼陳聰明要隱瞞這件事。  他要別人相信他,就得對這件事解釋。  

不過人各有志。   陳水扁一家A了這麼多錢,還是有民眾相信他是為台灣。  陳聰明故意不說實話,到現在和他一搭一唱的施茂林還在不停的修正他的說詞,一定也有人相信陳聰明的清白。

和陳聰明相比,我寧願相信葉茂盛,至少後者最後說了實話。   和宗教一樣,相信陳聰明的清白是每個人的自由。

老譚(loster) 於 2010-01-22 01:29 回覆:
陳聰明是不是清白要用證據佐證,我提出時間點的原因是陳聰明那時愛怎麼跟黃芳彥喝春酒都行,因為黃芳彥那時並未涉案,直至今日仍然沒有任何的證據指向黃芳彥涉了什麼案,因此把陳聰明逼下台就是不對,我說過我也很討厭陳聰明,可是和他逼下台是兩碼子事。(建議你去看一下露茜佛爾的部落格,扁案她全程旁聽,她也指出其實審案過程中根本沒觸及黃芳彥的部份,所以謠言多過事實太多了。)
就私生活領域的欺暪有什麼刑責,問題是為什麼我們干預人家的私生活,除非私領域犯法或濫用職權,否則天皇老子都不能干預不是嗎!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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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的職權有關
2010/01/21 15:04

版主:

陳聰明是否該為這件事下台,這是一種沒有標準的認定,因為他說謊的範圍和他的職權無關

======

當他作為檢察總長率領檢察官辦案,而他和刑案重要關係人一起用餐,這就和他的職權有關。  下面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成立,我們才能說陳聰明做檢察總長和檢察官辦案無關:

  • 他不插手任何檢察官考績升遷;
  • 特偵組及檢察官調查報告在起訴之前陳聰明不會有機會過目;

就我所知在台灣這兩點都不成立。

最近好像有一位花蓮的法官和台東吳俊立一前一後出入同一地址,手上少了多了一個牛皮紙袋。  每一個用來為陳聰明辯護的說法都可以用來為這位法官辯護。

老譚(loster) 於 2010-01-21 19:45 回覆:
我們先把時間弄清楚,2007.2.26時黃芳彥究竟何案在身,為何陳聰明不可以去他家,當時陳水扁是總統還是階下囚,什麼事都沒偵查也沒執行,我們憑什麼去質疑這場聚會。
至於陳聰明沒說實話,我還是老話一句,只要和他的職權無關,我們沒資格去要求什麼,私德的瑕玼和公權力的誤用是兩回事。
你說的兩件事和彈劾案都無關,不要張三李四胡亂扯在一起看,越看越亂!

業餘觀察家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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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臺灣多點閣下這種人,臺灣就好了
2010/01/21 10:32
不管陳聰明怎麼樣,這樣的下台方法的確損害民主。
禍源歸根結底就是臺灣的“造媒” 媒體和低能的名嘴。
對局外人來看,臺灣就是一個弱智國家。
老譚(loster) 於 2010-01-21 19:38 回覆:
謝謝!

GW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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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Carlos99的論點
2010/01/21 02:23

「沒有退場機制的獨立機關,就不叫獨立機關,應該叫獨裁機關。沒有退場機制的獨立機關或者獨立機構,都是游離于民主制度之外,沒有監督制衡的威權機關。」

完善的民主制度是先小人(不信任)後君子(立法制衡),没有權力監督制衡,政府就會無頭馬車似的脫繮失控,一個進步的民主國家絕對不容許失控的政府。

這個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除了陳水扁及民進黨,他們從未認過錯或道過歉。)

監督制衡就是防止出錯,以及萬一出錯時的法理依據與解決方法。


成語言簡意賅,是千陲百鍊的人生精義。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老譚(loster) 於 2010-01-21 09:24 回覆:
尊重你的看法,我依舊認為某些獨立機構必須沒有退場機,因為一但有退場機制就會被掐著脖子作事,台灣有多少例證在我們眼前,我們立法機構設計的退場機制,最後都是拿來污辱人用的,完全沒有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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