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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06:35:04瀏覽7317|回應20|推薦50 | |
引用文章獨家/「知道管線很多」24年前公文曝光!吳敦義批准埋的
哇!真是厲害,像小老兒就沒有這種特異功能,24年前簽署的公文,就這樣「出土」,要給你按一百個讚才足以顯示偶有多崇拜你。 小老兒一向笨慣了,相信大伙都很習慣,看新聞也看得不是很懂,所以說越看問題越多,當然這是正常狀況,一來沒去過劍橋圖書館,那肯定沒有在那裡K過書,學問是少了點;再來是沒簽過公文唉……這就有點……孤陋寡聞。 問題一:三立太強了,他們是怎麼可以拿到24年前的公文!?當然不會是恰巧某個公務員不小心「丟」到垃圾桶被挖到的,看來有心人就是有心人,今天市政府一開門,就開始翻箱倒櫃的找公文,真是太強了,比世界任何新聞台都要強上千百倍,呼讑大伙一定要看三立台,不然保證獨家漏滿地。 問題二:陳其邁立法委員果然不是幹假的,三立台只訪問他唉!太厲害了!!可是小老兒不懂,陳其邁的意思是什麼!?這張公文有問題?什麼問題呢?他沒講,只是要大家猜,還先下手為強,警告吳敦義要配合檢調調查,好像吳敦義一看到這張公文,應該會立即潛逃出境,躲到外太空去,不得不佩服陳委員的「亂亂射」功力,沒有十二層功力,至少已經突破第十一層。(膜拜再三,偶像啦!) 問題三:我們可不可以要求,以後所有的事都要比照這樣辦理,誰簽公文誰負責,而且沒有時間限制,這樣做應該可以有機會打破金氏紀錄,台灣官員簽署公文的效力至少超過24年,而且「追訴無期限」。這個做法不錯,不過小老兒提醒一下陳其邁,你也當過官,簽過很多公文,想必你也完全記得,如果哪天出了事,記得今天講的話,千萬到時別推拖說:此事與我無關。民進黨不是沒有人當過官,也不是沒有人當過地方首長,千萬記得以此為準。 問題四:吵了這麼多天的高雄氣爆案,凶手終於找到了,就是24年前簽署公文的吳敦義,這樣子一來所有的人都解套了,大家終於可以回家安穩的睡覺,不用再紛紛擾擾,反正一切唯吳敦義是問就對了。 看這新聞看得小老兒有點莫名其妙,依目前一些新聞下方的留言看起來,以後在台灣當地方首長算是全球最危險的工作,因為「保固無期限」,就拿這檔子事來談,24年前吳敦義簽署的公文,24年後發生公安事件,於是吳敦義必須出面認錯、道歉、賠錢才可以平息爭議似的。簽完公文不是簽完了事,他必須隨時回來檢查管線是否有問題,居民有沒有增加,廠商有沒有誠實申報,不知道還需要做哪些「簽後服務」……千萬別問其笨如豬的版主還有什麼服務要做,小老兒只會腦差成怒,問候你XXX。如果高雄市府和民意代表的思維是如此,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可以,別忘了謝長廷+陳其邁+葉菊蘭+陳菊前前後後都當過高雄市長,大伙可以算算他們共同執政多少年,簽了多少公文,想必全都記的很清楚,那就好,反正很多事可以比照辦理,別忘了保固無期限。 如果這次高雄氣爆案,最後的結果是吳敦義要負責,小老兒相信以後「公文的簽署流程」將會越來越長,時間越拖越久,而且簽得越多死得越快。到時誰會倒楣,大伙應該都很清楚,這就不用小老提點。 不過什麼放煙火、辦活動可以多簽一點,一來時效性短(煙火放完就沒事了),二來除非辦什麼「登陸月球」活動,否則應該不會炸得汽車滿天飛,也不會把人炸得四分五裂。至於什麼基礎建設,那千萬別簽,那是傻子做的事,一來保固時間很長的,二來做再多也沒人看見,肯定會被記者和民意代表轟死(周錫瑋就是這樣被做掉的)。 最好是每月辦一次,單月放煙火,雙月辦活動,民眾爽,大家通通爽,這種全世界最捧的施政方式小老兒有申請獨家專利,千萬別給偶亂亂抄,當心偶告得你胡說八道,這是小老兒準備選總統用的,到時保證全台瘋到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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