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看來吳敦義是該負責了!!
2014/08/05 06:35:04瀏覽7313|回應20|推薦50
引用文章獨家/「知道管線很多」24年前公文曝光!吳敦義批准埋的

  哇!真是厲害,像小老兒就沒有這種特異功能,24年前簽署的公文,就這樣「出土」,要給你按一百個讚才足以顯示偶有多崇拜你。

  小老兒一向笨慣了,相信大伙都很習慣,看新聞也看得不是很懂,所以說越看問題越多,當然這是正常狀況,一來沒去過劍橋圖書館,那肯定沒有在那裡K過書,學問是少了點;再來是沒簽過公文唉……這就有點……孤陋寡聞。

  問題一:三立太強了,他們是怎麼可以拿到24年前的公文!?當然不會是恰巧某個公務員不小心「丟」到垃圾桶被挖到的,看來有心人就是有心人,今天市政府一開門,就開始翻箱倒櫃的找公文,真是太強了,比世界任何新聞台都要強上千百倍,呼讑大伙一定要看三立台,不然保證獨家漏滿地。

  問題二:陳其邁立法委員果然不是幹假的,三立台只訪問他唉!太厲害了!!可是小老兒不懂,陳其邁的意思是什麼!?這張公文有問題?什麼問題呢?他沒講,只是要大家猜,還先下手為強,警告吳敦義要配合檢調調查,好像吳敦義一看到這張公文,應該會立即潛逃出境,躲到外太空去,不得不佩服陳委員的「亂亂射」功力,沒有十二層功力,至少已經突破第十一層。(膜拜再三,偶像啦!)

  問題三:我們可不可以要求,以後所有的事都要比照這樣辦理,誰簽公文誰負責,而且沒有時間限制,這樣做應該可以有機會打破金氏紀錄,台灣官員簽署公文的效力至少超過24年,而且「追訴無期限」。這個做法不錯,不過小老兒提醒一下陳其邁,你也當過官,簽過很多公文,想必你也完全記得,如果哪天出了事,記得今天講的話,千萬到時別推拖說:此事與我無關。民進黨不是沒有人當過官,也不是沒有人當過地方首長,千萬記得以此為準。

  問題四:吵了這麼多天的高雄氣爆案,凶手終於找到了,就是24年前簽署公文的吳敦義,這樣子一來所有的人都解套了,大家終於可以回家安穩的睡覺,不用再紛紛擾擾,反正一切唯吳敦義是問就對了。

  看這新聞看得小老兒有點莫名其妙,依目前一些新聞下方的留言看起來,以後在台灣當地方首長算是全球最危險的工作,因為「保固無期限」,就拿這檔子事來談,24年前吳敦義簽署的公文,24年後發生公安事件,於是吳敦義必須出面認錯、道歉、賠錢才可以平息爭議似的。簽完公文不是簽完了事,他必須隨時回來檢查管線是否有問題,居民有沒有增加,廠商有沒有誠實申報,不知道還需要做哪些「簽後服務」……千萬別問其笨如豬的版主還有什麼服務要做,小老兒只會腦差成怒,問候你XXX。如果高雄市府和民意代表的思維是如此,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可以,別忘了謝長廷+陳其邁+葉菊蘭+陳菊前前後後都當過高雄市長,大伙可以算算他們共同執政多少年,簽了多少公文,想必全都記的很清楚,那就好,反正很多事可以比照辦理,別忘了保固無期限。

  如果這次高雄氣爆案,最後的結果是吳敦義要負責,小老兒相信以後「公文的簽署流程」將會越來越長,時間越拖越久,而且簽得越多死得越快。到時誰會倒楣,大伙應該都很清楚,這就不用小老提點。

  不過什麼放煙火、辦活動可以多簽一點,一來時效性短(煙火放完就沒事了),二來除非辦什麼「登陸月球」活動,否則應該不會炸得汽車滿天飛,也不會把人炸得四分五裂。至於什麼基礎建設,那千萬別簽,那是傻子做的事,一來保固時間很長的,二來做再多也沒人看見,肯定會被記者和民意代表轟死(周錫瑋就是這樣被做掉的)。

  最好是每月辦一次,單月放煙火,雙月辦活動,民眾爽,大家通通爽,這種全世界最捧的施政方式小老兒有申請獨家專利,千萬別給偶亂亂抄,當心偶告得你胡說八道,這是小老兒準備選總統用的,到時保證全台瘋到爽!!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oster&aid=15780303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台巴子
2014/08/06 03:06
往前推你老爸不該推倒你媽,因為這樣你就沒機會在這裡大放瘸詞,然後再往前推一下,政府應當不該解嚴,這樣網路就不會出現一堆打嘴砲的部落客啦...

醉紅塵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8/05 14:28

經國先生表示:都是我的錯!,是我不該推動十大建設的.........哭


Jacky Wang
等級:1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8/05 14:08

真是笑死我了,那我也來湊一腳好了。

再往前推,人類不應該進化的,更不應該學會用火的,就不會有高雄的氣爆事件了。


老石頭-old rock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8/05 13:56

再往前推,都是老蔣流亡政府的錯,再再往前推,都是清朝李鴻章把台灣割給日本的錯,台灣一有錯,都是外來政權的錯!

有其父必有其子,陳其邁幹得好爽,難怪高雄人會氣到爆,衰落去!


王董
2014/08/05 13:21

蔣經國:同理,中山高歷年重大車禍死傷無數,40年前也是我批准開闢的,怪我就是了...= ="

(c3433333@yahoo.com.tw)

小小歪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8/05 13:01
我覺得是發明丙烯的人要負責!

呀呀!
2014/08/05 13:00
檢察官都說話了,當初始作俑者該死,讓油管曝露在箱涵內,任由管線腐蝕釀禍,已經幫吳敦義切割了。高雄市原市區的所有油管全埋在土壤,所以沒有事了,問題出在高雄縣鳳山市的台鐵機場內,有一條省府發包的下水道箱涵,比油管晚1、2年施工,遇到油管相牴觸,不但沒有協調油管遷移,也沒有避開油管,而是將自己的箱涵開洞,讓油管切過下水道箱涵,這可是省了一大筆費用,但卻造成油管快速腐蝕破洞,當然不是說李長榮沒責任,而是要揪出始作俑的人。

醉紅塵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8/05 12:45
陳其邁是將公文挖出來打陳菊的臉啦!看看那24年前就已經清楚說明埋管核准單位是市政府了,做了快八年的市長,陳菊居然完全不知道,而且更誇張的是全國縣市政府中,真的只有陳菊不知道,照我看,乾脆請吳敦義回高雄擔任萬年市長算了,反正千錯萬錯都是吳敦義的錯!

呀呀!
2014/08/05 10:48
都跟你說了,埋在土裡的管線不會有事,漏掉只會滲入土壤,不會釀成大災,這次釀災的主因是管線曝露在下水道箱涵,當時的省府施工作下水道箱涵,遇到油管竟未調遷移,或者繞過管線,而竟然讓管線穿過下水道箱涵,而省府官員驗收不實,導致油管極易腐蝕。這處爆開的下水道箱涵(含管線)一直都是省府管轄,廢省後也未交予高雄縣,更不要說是高雄縣、市合併交予高雄市政府,要追責任的話,先去問問楊秋興知不知道。

阿龍
2014/08/05 10:34
吳敦義批准埋的,但接下來的維護和監督是之後市長的責任,民進黨在高雄執政了十幾年....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