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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5 14:54:53瀏覽24|回應0|推薦1 | |
姊弟認為大姊提議公允,同意依約辦理拋棄繼承母親財產;2016年父親過世時,大姊竟反悔,否認有該協議,不願放棄繼承父親遺產。但若無協議,她們原本可各得母親三分之一的遺產,怎可能會放棄? 姊弟舉證指出,母親過世前憂鬱症病發,誤以為大姊不理她了,匯款一百萬元現金給二女兒,要二女兒照顧;二女兒扣除實際支出的5萬元,將95萬元匯回去給大姊,就是為了遵守協議。 姊弟表示,母親遺產總價值為9百餘萬元,父親遺產總價值僅5百餘萬元,原協議明顯有利於大姊,大姊卻在獨佔母親遺產後,還想要父親遺產;請求法院依照協議分割父親遺產,或請求法院平均分割父母遺產分配給姊弟三人。 好康來了 ↓↓↓ 點擊→領取ipohneX 趕快加入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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