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達的軍國主義
面積
約 8400 平方公里
特色
政治制度
以軍事獨裁為主,從未發展出民主制度
社會制度
兒童出生後必須受政府檢查
1.不健全的兒童必須被遺棄
2.七歲必須離開家庭接受體能與軍事訓練,二十歲後編入軍營,六十歲退役離營
經濟制度
著眼於軍事需要,土地屬政府所有,交由世襲的農奴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