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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5 16:13:42瀏覽664|回應0|推薦6 | |
現在人權主義在世界風行,尊重每個生命,也是我們應當努力的目標。包含對於犯罪者,只要他還有些許的良知,都該留他一命,為他所犯下的錯誤來做贖罪,但是被害人的生命又有誰來保護呢? 〝準未來的法務部長〞近日有句話,我個人並不十分贊同,那就是《大家可以反我,但是不要因此而反馬》;要知道,一旦正式成為了內閣官員,一舉一動都是代表著政府,任何的榮辱都將與政府施政畫上等號,這是不可分割的事實,一旦加入了政府的團隊,就再也沒有個人了的領域了,一個錯誤的施政將會讓馬團隊永遠留下一個不可抹滅的記號,這個記號不會只留在一個人的身上。 廢除死刑,是很多民主國家在走的路,但也有部分的國家在貿然的廢除死刑之後,發覺事態嚴重,又恢復了死刑。生命應該受到尊重,尤其在中華民族五千多年禮儀之邦的薰陶之下,姑且不論犯罪者的生命,執行死刑的法警和他的家屬,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下,心理要承受多少的壓力,也沒有相關單位研究記錄過。廢除死刑固然是尊重生命,但是被害人的生命又有誰給予尊重了呢?沒錯,殺了加害人,並不一定能夠減少被害人家屬心中的怨恨與傷害,但是放過了加害人,卻一定會增加被害人家屬心中的恨,加上我國固有的思想─『殺人償命』,加害人不死,何以能解被害人家屬的心頭之恨。 其實,有些時候我曾想:好死真的不如賴活著嗎?一個久病在床的人,真的希望他就這樣的活下去嗎?相對而言,真的沒有比死刑更重的刑罰了嗎?如果我們的國家能有更完善的司法制度,更嚴謹的假釋審核,更重要的是要有更高、更普遍的法治教育,那麼廢除死刑又何妨?最怕的就是不健全的制度,好高騖遠的目標,反而害的國家走向另一個更深的深淵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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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