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11/09 15:51:46瀏覽300|回應0|推薦1 | |
難道在文學的路途上,像我與木子美一樣的好「身體文字」的人,註定要被所謂的「正派經營」的文字工作者甚於大作家所鄙視呢? 當然文學不外乎是書寫人情、心情、愛情的三情主義,不過這三情可否保證不與情愛扯上關係呢?如果大作家們皆以男女情愛器官為恥,那何不自宮以絕後患呢?老祖宗造字有其一定的道理,要是他不把大作家認為可悲的字眼,放入書籍的字裏行間流傳萬世,那來的木子美、我、大作家的存在呢? 再過來,如果文學創作,非得要哀土地、人民、愛情,才能入流的話,那不是畫地自限縛手縛腳呢?連自己都瞧不起造物者父母親給我們的器官,那有何資格去愛自己身體以外的人事物呢?大作家們可以偽裝自己是上等人,我無法去置喙;可是你用嚴厲又厚重的詞句,鄙視我的不良,把作品放在你的留言版,可謂時地不宜,那我想請問你,這是否有設限言論自由之嫌呢? 既然是開放性的留言版,還怕人留你所謂不入流的文字,況且我也未把男女性器寫上文字,何來這欲加之罪呢?如果大作家們認為文學創作,必須要有美的文字形容詞的話,那就是把自己的創作生命給謀殺,近乎不食人間煙火之境,我無力反撲你對我的指教,誰叫我筆力不如人,還是如草芥般,在各大副刊角落,搏版面空間的愛好寫作的小卒呢? |
|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