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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2 23:51:38瀏覽149|回應0|推薦6 | |
吐大氣真鬱卒,竟沒想到,這種倒楣的事故會落在自己身上,要怪就是我太好色及精虫充上腦門,未考慮上賓館找女人,會有被警察捉包的危險。 我必須承認男人最大的一關就是色慾,由於現代每個男人的伙食都太過營養,〈精華的液體〉儲存的量,天天都飽和狀態,所以就有一句話形容的很貼切:飽暖思淫慾。 於是這個見不得人又以男人為主的行業,就無所不用其極勾引著想要〈買一個春天〉的男人,一一自動找上門,可是由於非正當之行業,又沒給發票,政府又不敢也不能收其稅金,所以就用高道德的法律來控制人民不淮去消費,美其名是怕性病愛滋氾濫成災;其實政府也是束手無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這個行業去發展,反正只要「雞頭」不要太離譜〈拒給管區規費〉,我想應就可相安無事,可是,這回我「出包」被捉包,該不會是「雞頭」老闆得罪到管區呢? 於是,在無預警的情況下,就被警察破門臨檢。被捉包的那一刻,好像是時間都暫停,連衣褲都來不及穿,就遭攝影機的強光照射的睜不開眼,緊接著記者成群出現如獵人,後頭跟著一堆警察橫衝直撞展神勇,就像是在問犯人口供一般,要我拿證件給他,於是我狼狽不堪又遮遮掩掩從皮夾中把身分證,拿給他過目,之後警察把我拉到一旁曉以大義並威脅利誘對我說:「老實的把嫖妓的過程告訴他們,而且一次是多少錢,就會保我無事的放我一馬......。」,這時,被嚇唬的如驚弓之鳥的我,只好一五一十的全盤托出,可是,惡質的警察不守信用,我還是得被請到分局作筆錄。 很感慨,我這個小百姓花不起錢請律師來保護,只能聽天由命任他們宰割。事後我才知道,嫖客只有罰錢而不用被關;可是那些小姐則是罰錢又要依其過去犯罪情節來決定被關的天數,這也就是妓權組織最垢病,又不公平的罰娼不罰客的法律,只是當下六神無主的我,受創的程度應是比那位應召女來的嚴重吧? 好戲還在後頭,接續下來的災難才是最致命。因為簡易法院來張簡易判決書,讓送信的大嘴巴郵差,免費為我放送,搞得鄰居皆知這樁不光采的情事,只因,那時我缺少法律常識不知法院搞陰謀,還來這記回馬鎗,讓我中鎗落馬,本以為是罰錢了事財去人安樂化無事,難怪那一天,我下班返家休息,便見家人個個皆表情怪異,這才知道醜事曝了光代誌大條啦! 原來是法院寄出庭通知,要我以證人身份,作證說賓館有否經營應召站,讓嫖客去消費光顧。這下可真是百口莫辯連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家中每個人都把我當成大嫖客,也難怪父母頻頻催促我趕快討個老婆,就不用那麼「辛苦」找女人安慰。 經過這一場劫難,我再也不敢輕易的出外嘗鮮,因為花錢事小名譽事大,事後也有人告訴我,可以叫「外賣」到府服務,但是,我已怕再經一次的折騰及上警局法院丟人現眼,萬一倒楣再碰上詐騙集團的拐騙不是虧的更大?更何況,我也沒那強力心臟敢叫「雞」回家享用,因為我的鄰居簡直比調查局還要厲害,要是被他們瞧見當成八卦笑柄,這還能抬頭挺胸立足鄰里留名聲嗎,所以惟有加速找女朋友或娶老婆的腳步,方能脫離上賓館〈偷情〉被捉包之嫌,不然就只能最壞打算:「自我安慰」了殘餘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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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