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07/09/30 18:46:42瀏覽241|回應0|推薦0 | |
| 當人說「想那麼多幹麼,現在吃肉就吃肉啊!」時,
在形式上看起來,她似乎是作出了一個關於「繼續吃肉」的「選擇」, 但那實際上只是一個看似「選擇」的something,並不算是「選擇」; 它只是一個「包裝在『選擇』中的『逃避』」罷了。 「選擇」是一個主動、能動的概念, 任何的「選擇」,必然包含一個主詞,通常就是「我」。 因此,「選擇」之所以重要(至少西方自由主義認為如此), 不在於它是否造成了某些特定行為(如吃素或繼續吃肉)的出現或改變, 而在於它是否成就了「我」這個主體。 然而,任何白痴都可以宣稱她自己是個主體, 再愚蠢的選民,也都會有自己「當家作主」的幻覺。 人是可能被騙的,被騙的人同樣自以為「我」才是正確的。 因此,如果「主體」的確立, 完全依賴我們關於「主體」的某種感覺或想像, 則它根本沒有穩固的基礎。 當代社群主義(自由主義陣營下的分支)者, 所希望改變的,就是要豐富「主題」的內涵。 也就是說: 真正的「主體」,不在於它就是主體; 而是它本身是有內涵的,不是空洞的。 因而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 1.「選擇」是為了確立「主體」的存在; 2.「主體」的確立必須依靠其內涵的豐富; 於是乎: 通過「思辨」而豐富了「主體」的內涵, 「選擇」確立了「主體」的存在。 簡單地說: 學得越多,想得越多,「主體」越確立。 也只有能讓「主體」思考得越多的,才是真正的「選擇」。 任何經由「選擇」而作出的改變,一定都經過某些「思辨」。 只不過,不一定每個人都是思考的很縝密才作出行為。 我們不能因為思考得不夠縝密,就說那不是思考。 事實上,吃肉的很多缺點,完全禁不起辯論。 但吃肉的人多半是對這些辯論無知,或刻意忽略, 一旦遇到各種對吃肉的合理批評,馬上就發火, 或者利用手邊的各種政治、經濟、社會、情感資源來消滅批評的聲音。 這不是選擇,也不是合理化自己的立場, 而是惱羞成怒,只不過是一種逃避罷了。 當然,我們並不能排除確實存在 「經過思辨後,仍認為吃肉好」的可能性。 但,人若是經過思辨,則其心中必然存在有某種「理由」; 而,「理由」是可以被合理辯論的。 一個願意對自己行為與主張負責的人, 是不會吝惜為了辯護自己而去學習、思考的。 更者,一個願意對自己自身負責的人, 是不會因為自己曾經選擇了某個立場,而害怕改變的。 真正對自己負責的人, 只要有合理的理由,就會作出改變。 別說素食主義者一天到晚拿道德或恐懼來壓人。 「屍塊」是個中性的名詞。 動物死後的身體,就叫做屍體; 分割之後的屍體,就叫做屍塊。 吃肉者所吃的,就是屍塊。 這是無可否認的定義。 再說,吃肉怎麼可能不是個倫理學問題呢? 且讓我們假設: 有某人吸毒成癮,並靠搶劫殺人為生, 甚至偶而還煮人肉來吃(以獲得被食者的某種mana)。 那麼,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此人的行為呢? 1.此人的一切行為,都是經過她思辨而做出的選擇。 2.此人是個人,是個主體,所以她所作的一切決定都應該被尊重。 因此,我們若順從以上兩點, 則有關她的行為、心態、想法, 我們完全任何可供批評的立場與空間。 更者,如果將「吃肉」行為豁免於倫理學的討論之外, 則我們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可以批評(判斷)善惡(是非)的立場。 事實上,絕大多數支持吃肉的思想家, 除了把非人動物她者化、低等化、妖魔化, 並沒有別的更好的論證立場。 正如「吃人」之所以不道德,是因為人比較高等,人是同類。 正如「吃狗」之所以不道德,是因為狗是寵物,不是一般的牲畜。 正如「吃蟲」之所以很噁心,是因為蟲是更低等的動物,是食物鏈中層動物的食物。 如此而已。 不妨去看看《深層素食》,這是一本倫理學的學術書。 作者是一個澳洲的哲學學者,並不是什麼素食狂熱分子。 一般吃肉者能想到的論點,大部分書中都有,而且都有回應。 |
|
|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