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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惡隣造謠我家門上張貼的聲明公告是寫假的!
2015/07/21 09:29:16瀏覽89|回應0|推薦0


我們門上及網路上張貼的"聲明"句句屬實

若有人膽敢造謠是"假的",那此人必定是"歹徒",

而且肯定是"灣愛街35號,39號"這二戶

歹徒惡隣或其同夥共犯!

---註:以上文字我們已影印張貼在我們的住處(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的大門上。---

陳約伸  5/3 如果我們大門上所貼的公告是在說假的,恐怕就得去問問轄區警局所開給我們的三聯單最後被做了什麼處理?我們提告歹徒惡鄰的案子最後被草草結案,中間有何曲折?!~我們揭發歹徒惡鄰的變態犯罪惡行是在開玩笑??就好比受害者遭受歹徒搶奪殺害,拼命喊救命,那現行犯對路過的人說,受害者喊救命是在開玩笑一樣無恥可惡,喪心病狂!!

再拿三聯單提告歹徒惡鄰 - 陳約伸的聲明與創作天地(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 - udn部落格

陳約伸  5/3歹徒惡鄰(灣愛街35號)時常與其同夥在我們門邊造謠,說我們大門上所張貼的公告是在"開玩笑",或是在"寫假的"..這已經超越"睜眼說瞎話"的範疇,到達"無恥至極"的境界!我們把三聯單都貼上,那三聯單是假的嗎?我們兩次到三民二分局以刑事罪提告灣愛街35,39號這兩戶,因為他們日夜隔牆竊聽,跟蹤,四處造謠破壞我們名譽,意圖謀害我們至死,而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完全不認識他們,也從未與他們有往來或瓜葛!
陳約伸  5/2 唯一的理由應該是:灣愛街35,39號是習慣以此犯罪方式犯案的歹徒(不論他們表面以何職業做掩護),盯梢陌生人,搬到陌生人隔壁,以鄰居的身份與受害者結識,既順理成章,又不易啟人疑竇.接著再進行詐騙謀害的犯罪惡行,想必無往不利,從未因此受到法律制裁,難怪這批惡徒惡膽益壯,完全喪心病狂,其惡心惡行已超乎人類語言所能形容!
陳約伸  5/2 憑仗著無恥至極的惡霸心態,長年以竊聽器隔牆竊聽我們的歹徒惡鄰(灣愛街35號)昨天晚上又聚集許多歹徒,靠近我們大門邊吵鬧叫囂,一吵就是好幾個鐘頭,他們以此聲勢恐嚇我們,意圖使我們心生恐懼,日夜不安!而我們完全不認識他們,從未與之有往來瓜葛,至今依然不知道他們為何要長年竊聽跟蹤,四處散播謠言與我們亂扯關係,破壞我們的名譽,想要謀害我們至死!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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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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