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4/04/07 19:18:31瀏覽893|回應0|推薦5 | |
因為最近跟出版社編輯聊天,大家對某些禁忌話題都感到很有興趣。曾經在寫遊記的時候,有一個牽扯到禁忌的篇章,但真的因為某些緣故,而暫停了那一章節。 本來我已經約了酒吧經理在星巴克進行訪談,清邁的夜生活相較曼谷雖然不發達,但仍然是存在著,但採訪過程經理雖然說了很多,但也有很多顧忌,許多資訊都不能曝光,甚至營業場所與人都不能拍照(對作者來說,這真的有點傷腦筋。)。當然,很多人去夜店或情色場所還是會偷拍,可能對許多寫手是無所謂,網路的發達,許多從業人員的照片都在網路上流傳。沒事便罷,有事就非常麻煩。為了這些原因,我就讓那未竟的篇章消失了。雖然不能寫那些故事,但總是可以把不能寫的原因交代一下。 情色交易在泰國是違法的....,See....,很多人不知道吧!色情的刊物,也就是在路邊看到檯面下的全裸刊物,也是違法的,.....See,....這個也不知道吧!只是這些事有很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空間。沒看到就不算違法,這看到沒看到的空間,就會需要與警察用銀兩來交涉。(所以,如果你在路邊跟小販購買盜版電影光碟、或色情光碟,若警察要找你麻煩是可以的。) 如果變成規規矩矩的媒體,以旅遊方向來採訪報導,攤在陽光底下,很可能會斷人財路。一旦查起來,遠在天邊的作者沒事,警察無油水可撈,連從業人員可能都要坐牢....。何況這些事也不一定是原來從業人員的社群能理解接受,牽扯到官司,總是揚揚沸沸、麻煩的。 在泰國的咖啡館翻著雜誌,明明是運動雜誌,劍道運動員被剝去上衣拍照,不是游泳等項目,包穿緊緊的運動項目也避免不了一脫...是女性消費意識抬頭嗎?就我採訪酒吧經理而知,情色消費中,男性消費者在女體、男體消費上,仍是主流的。 |
|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