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幸福沒有捷徑,只有經營
(
新版
)
首頁
文章創作
個人相簿
訪客簿
作家簡介
加入好友
|
推薦此部落格
|
加入我的最愛
|
訂閱最新文章
作家:愔緹
字體:
小
中
大
訪客簿
共有
389
則留言
☆ 本部落格訪客簿 不開放留言唷!
選擇排序方式
最新發表
最舊發表
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頁/共
39
頁
frank
2010/09/15 11:36
您好:Pubu書城與PChome合作,舉辦新秀作家選拔活動,別再讓你的作品被淹沒了!只要有人氣,就有競爭力。作品不需100%完整的一本書,第一階段通過就送你1,000元廣告補助金;第二階段將有出版社社長總編來做評估;通過第三階段,就送你5,000元廣告補助金,還有機會獲得出版社合約喔~詳情請參考:詳細活動辦法@PChome(http://0rz.tw/wVtZT)及Pubu粉絲團(http://0rz.tw/D6jUv)。有任何想法或問題,請與我連絡:frank.yao@nuazure.com
Email:
frank.yao@nuazure.com
URL:
http://0rz.tw/wVtZT
寶羅
等級:8
留言
|
加入好友
2010/09/04 05:14
http://rolcc.net/tcn/md_tv.php
http://www.therivershines.org/21days/index.php/records/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T0LDoxxXmk
茶花園
等級:8
留言
|
加入好友
2010/08/08 11:17
馬總統真要肅貪,政府官員就職宣誓,請改在城隍廟裡發誓,或許貪瀆會少一點。
讓我們不懂法律一般素人也感到非常驚訝!「摸奶」、「強吻」不及1分鐘無罪;「蓋棉被純聊天」通姦也無罪。甚至最常見的貪瀆案,「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減輕、三審判無罪釋放」者比比皆是,這算是台灣司法的奇蹟或慣例?
「一審重判,二審減輕,三審豬腳麵線」,差異之大無法想像,可見是法官法學常識及道德標準的低落?或是法官個人的一種追求財運亨通之道,使意味著任憑法官各個自由心證,毫無章法可言。皆印證長久以來流傳於市井的名言,台灣司法「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絕非空穴來風之佐證。
台灣每一年大學入學考試法律系學生都是第一名之人選,二位總統也是法律係第一名出身,豈非算是一大諷刺?或是成為台灣的教育之恥?真是有愧於台灣教育甄選與培養。
高等法院法官收賄案重挫司法威信,引發馬總統宣示要成立廉政署以貫徹廉政肅貪。廉政署的層次架構屬法務部或總統府引起爭議;廉政署與調查局屬性是否重疊引來話題?我個人認為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法院貪瀆法官收賄之傳言,已是長久存在而並非個案,若人心不改,同樣的一批人換來換去還不是都一樣?只有浪費公帑罷了。
政府官員宣誓條例,凡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中央政府各機關政務官、大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駐外大使、公使館公使在就職前必須宣誓。恪遵憲法,效忠國家,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不徇私舞弊,不營求私利,不受授賄賂,不干涉司法,不妄費公帑,不濫用人員,不營私舞弊,不受授賄賂,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
如今,這些誓言形同笑話一般,一點約束性都沒有。不如換個方式,如果馬總統真要肅貪,建議馬總統重新修訂宣誓條例,所有政府官員及民意代表在就職之前,皆必須到城隍廟在城隍爺前發誓,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若妄費公帑,濫用人員、徇私舞弊,營求私利,受授賄賂,干涉司法者,子子孫孫皆沒有屁屁,或許這樣會比成立廉政署效果會好一些。你認為如何?
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頁/共
3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