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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4 15:37:32瀏覽382|回應0|推薦3 | |
因為改了名字,剛剛到戶政事務所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 我問辦事員,舊的這張會回收嗎? 他回答我說不會。 就是作廢。 我看著上頭的日期,跟新卡不一樣的是,它顯示的是新辦時的日期:2006/3/21 我還記得,那天是coco騎車載我一起去的。 她還被警察開了張沒有依照兩段式左轉的紅單。 還不到一年。 我想起去年的那個時候。 我們對著工作的前途都覺得一片茫然 但是想想,日子很快樂。 一年不到的時間 我們前後離開了那裡,各自找到新的工作,開始新的生活。 今天我自己一個人又來到同一處事務所,心情完全不一樣。 我們偶而會見面吃個飯。 但我們很少聊到獅子的事情 我自己一個人坐在櫃檯前的座位上 有一股淚水很想湧出 但我終究是忍住了 我想那個時候,我很快樂 是因為當時我沒有現在這樣的際遇嗎? 是因為當時獅子沒有離開我嗎? 是因為還沒有經歷過那個黑色星期五嗎? 回到公司 面對這那張就名字的卡片 我想大剪幾刀 卻捨不得 很捨不得 捨不得跟過去告別 捨不得就這樣別過頭去 無所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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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