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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警界大崩盤
2011/10/01 16:39:27瀏覽135|回應0|推薦0

請看博訊熱點:警察、官員惡行
(博訊北京時間2011年10月01日 來稿)
青島警界大崩盤

    青島網友剛剛爆料:9月29日晚,青島上演了戲劇性的一幕大戲:青島李滄區公安局長-馮越欣被秘密逮捕!市北區公安局長-於國銘被抓!南區刑警大隊長被抓!嶗山政法委書記被抓!南區公安局長在逃!青島政局風雲突變!事件撲朔迷離!權力暗潮兇湧!大戲隆重開幕
     (博訊 boxun.com)

    隨著全國打黑運動的全面開展,越來越多的黑惡勢力被連根拔除,讓人們看到了我們黨和政府掃清醜惡毒瘤、構建和諧社會的信心。每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每一個對社會充滿希望的人,都有責任、有義務向社會公布黑惡勢力以及其保護傘的醜惡行徑,爭取輿論的監督,及早將黑社會和貪腐分子連根拔除。在此將黑社會老大、公安敗類、青島市李滄區公安分局局長馮越欣的鄙劣事跡上網曬曬,讓大家看看這個白天的公安局長私底下都幹了些什麽。

1、 白天是公安局長,晚上是黑社會大哥
     2005年,馮越欣從青島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調任李滄區公安局長,隨後借打掉李滄萬濤黑社會團夥,馮成為了青島的“打黑英雄”,此後他開始扶持起屬於自己的黑社會實力—張韶軍涉黑團夥,先是利用自己的職權為其充當保護傘,擺平一切事情:如2007年9月李滄人王勝被殺案是張韶軍等人所為,在馮越欣的幹預下此案的案件性質被隨意變更,“投案”的主要犯罪成員毛龍龍、高大偉等人僅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有的被勞教一年。近期該團夥20余主犯、首要分子張韶軍等被青島市城陽公安分局查獲,審查查明系馮越欣指使安排手下辦案人員對抓獲的殺人嫌犯毛龍龍等人串供,達到逃避打擊的目的。得知張等人被抓後,馮越欣多方打聽案件消息,害怕事情敗露,馮與其手下找關系送禮鋪路,想以此逃避打擊。
     韶軍團夥主要成員交代,該團夥張韶軍是臺前的老大,幕後老大其實是馮越欣。馮越欣白天是公安局長,晚上就是他們的老大,張韶軍只是名義上的大哥。實際上,在張韶軍團夥參與的李滄區東興村、文昌閣村等地暴力拆遷時,有很多事是由馮越欣直接發號施令,指使他們幹的。因參與拆遷,張韶軍手下會計王江龍已查明經手的款項就達6個億人民幣,其中黑色、灰色收入大多數是進了馮越欣的腰包。

2、辦理取保候審大肆斂財
     馮越欣手中的權利把取保候審這一國家和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正常的強制措施變為了其個人瘋狂斂財、包庇縱容犯罪的工具。在李滄區,想辦“取保候審”,必須馮局長“點頭”同意,辦理的條件既不是看是否構成取保的要件,也不是相關部門的研究意見,而是看能否“找到關系給馮局長送上錢”。送的錢多,自然辦起來“力度”就大。據有的嫌疑人家屬透露,為達到取保的目的,根據案件性質不同,要給馮送五萬乃至數十萬不等的錢才能讓其“點頭”。在貪欲的驅動下,馮越欣已經喪失了一名公安機關領導幹部、一名共產黨員應有的立場和覺悟,肆無忌憚、明目張膽地收取賄賂,進行權錢交易。有的犯罪嫌疑人明顯不夠取保候審的標準,收錢之後,馮就在其他方面做文章,鉆法律空子,如改變罪名、案件性質等,以達到掩人耳目的目的。自2006年以來,李滄公安局每年要辦理兩百多起取保候審案件,其中絕大多數都是找到馮通過“特殊渠道”批的,甚至已經形成了“不符合辦理取保條件的,只要多送錢,就可以辦;符合辦理取保條件的,不送錢也不給辦。”的潛規則。僅此一項,每年馮要收受四、五百萬。

3、借競爭上崗、調整幹部,搜刮民脂民膏
     2006年分局競爭上崗,馮局長明目張膽在辦公室大肆斂財,有時送錢的隊伍在分局走廊都排到了下半夜,根據職級、崗位,每人要給他送5萬到50萬不等。去年下半年分局部分崗位職務微調,馮安排心腹四處散布調整的消息,治安大隊一副大隊長想幹經偵科長,調動一下馮收了他20萬元。2010年4月開始的新一輪競爭上崗,首先進行的是正處實職崗位競爭,因市局高度關註,進行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不大,馮越欣在幾次試圖操控碰壁後,把收錢的黑手轉向隨後進行的副處、科級調整上,他會同心腹私定方案,把送上錢的人員整理了名單,挨個找有投票資格的各科所隊一把手公開拉票,要求按照名單上的人員進行投票,在隨後進行的民主評議投票中,為確保他名單上的人順利通過,他又采取縮小投票範圍的方法,把本應多數參與改成少數幾人參與,達到便於控制局面的目的,根本無視其他黨委成員,表面遵照市局的程序,背地裏進行暗箱操作。可以說民警想進步,就必須想方設法給馮送錢,進入他的“大名單”。

4、變賣、出租分局的房產、數百萬租金收入不知去向
     李滄分局原老分局大院、永安路派出所老所樓、九水路、虎山路派出所門前蓋的門頭房、分局樓後新建的辦公樓等8處數千平方公產房屋被馮越欣運用各種手段或租或賣,所得錢款被其私分。其中永安路派出所樓面積300余平米,僅以每年2萬元的租金出租。

5、借過年、過節收受場所、村莊、民警的“禮金”
     每年過年、中秋節,李滄轄區的洗浴中心、娛樂場所都要給馮送禮進貢,這已經成為慣例了。有一次李村河北岸一家洗浴中心沒有按“規矩”辦給馮送錢,事後馮立即組織人員連續對該場所進行清查,吃一塹長一智,該洗浴中心老板乖乖送錢後,至今生意平安無事。另外李滄各個村莊過年過年給李滄分局的慰問款每年也有數百萬,這些錢直接就進了馮的腰包,在馮看來,慰問他就是慰問李滄公安分局。幹警們為了和領導保持聯系,日後好提拔重用也得給他送錢,每人每次送的數額不等,少則數千,多則上萬。

6、克扣挪用辦公經費及民警各種補貼
     各派出所和分局機關部門的辦公經費被長期拖欠、克扣現象嚴重,派出所每人每月應發400元,實際只發300元,分局科室每人每月應發400元,實際只發100-200元,這些錢還不能及時到位。每次報銷要各單位預交下兩到三個月的發票,從市局報銷後馮將經費提前挪用,老是采取這種寅吃卯糧,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致使工作無法正常運轉,幹警們叫苦連天,一派出所所長甚至因經費長期不到位實在墊付不起提出辭職。
    
     多方斂財後,馮越欣為轉移資產,與他人合夥投巨資在澳大利亞參與礦山開發。自2007年馮至少三次以“探親”名義去澳大利亞。其本人有兩本護照,因公出入境的護照按照規定已上交,違規辦理的因私護照在他手中,他孩子早已移居澳洲,老婆自2008年多次赴澳洲,至今未回國。2010年3月18日,因合夥投資開礦出現了糾紛必須親自處理,馮越欣再次赴澳。2010年3月31日他通過中間機構一次就向國外匯款102萬美元,而此款項僅為支付一次交易的余款。
     馮越欣在青島嶗山區高檔住宅小區山水名園19號樓購置了東單元101、201及地下室共3層豪宅,現價值500萬以上,為掩人耳目,未辦任何手續,購房聯系人電話留的是他舅子的。另外,馮越欣在市南區燕兒島路還有一處豪宅,去年在李滄區綠城小區還購置了兩套房屋,價值近300萬元,裝修時還派了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天天在房子那裏看著。其他等地的房產也有,目前尚未得到確認。
     與重慶的文強,韶關的葉樹養相比,馮越欣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斂財金額已達億計,此事已向各級政府、檢察機關、紀檢、公安部門反映,但目前馮等人依然逍遙法外,希望借助網友們的力量,早日將貪官法辦。
     [博訊來稿] (博訊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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